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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举行常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笔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3x/2021-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2021-03-01 公开日期:2021-03-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笔试注意事项及考生防疫要求
关于举行常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笔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的通知》(常财会〔2021〕1号)有关规定,兹定于2021年3月13日(星期六)举行常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笔试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1年3月13日,8:30-11:30。

二、笔试地点

常州市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三楼A教室(龙锦路1259-2号,奥体明都大酒店东侧)

三、笔试注意事项

1.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无误后,完成签到及身份校验,按签到表上的座位号对号入座,身份证放置在桌面上,以备检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携带除身份证、笔和计算器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用纸,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3.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除身份证、笔和计算器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应设置成关机或静音状态)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物品存放处,违者按违纪处理。

4.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尊重考试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

5.开考1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考生在考试中途不得随意离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工作人员陪同,凭本人身份证出入考场,暂离考场的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6.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或喧哗。

7.考生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8.常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考生防疫要求

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苏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度的要求。考生考前14天内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考前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考试当天,考生对上述事项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拒签者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1. 常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笔试人员名单.docx(点击下载)

           2.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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