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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09859/2015-000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5-02-06 公开日期:2015-02-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我委编制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我委编制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市政府网站和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B-6楼),电话:85682238、85682239,电子邮箱:cznljxxgk@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紧围绕我委年初制定的中心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了解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任蒋伯丹任组长,委全体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成员由政策法规处、办公室、市场与经济信息处、人事处、监察室负责人组成。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的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专门成立了常州农业网信息服务领导小组,明确市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是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

    二是强化人员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是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部分,2013年我委建立了法制联络员工作制度(常农发[2013]105号),并将此项列入日常工作考核内容,每年对法制联络员进行专业培训;自2011年以来,常年聘请一名专业法律人员作为我委的法律顾问,2014年还确定了一名江苏省特邀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切实提高农业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水平,切实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以进一步健全农业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促进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便更好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将依法行政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列入委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切实保障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监督制约。建立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软环境建设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单位处室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惠农资金专款专用,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基层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建设农业现代化等重点工程项目,严格执行支农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并对各重点项目实施、验收等环节实行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是深化公开内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好应公开的内容是基础。坚持应公开全部公开的原则,在履行好市政府网站、委门户网站业务工作、政策法规等常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上,坚持信息公开与为农服务相结合,认真做好项目招标指南公告、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公开、执法人员信息公开、农业生产技术信息公开、农产品行情信息公开等。根据农业产业的特点和用户的需求,常州市农委网站建设成三大版块,政务版、科技版和商务版,24个二级栏目,95个三级栏目。开通了农务通短信信息系统、12316三农服务热线、在线专家系统、供求信息系统等服务平台。并组建了一支稳定的农技信息服务专家队伍,成为网站提供农技专业咨询服务的人才支撑。坚持“三合一”网络平台行政权力信息动态调整常态化,将所有行政权力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全部在网上公示,编制的所有内容均要通过单位处室领导、委分管领导、政务公开办层层把关审核,确保不发生错误。

    五是严格保密审查方式。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将保密审查与发文流转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从2012年以来,委OA网络工作平台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信息,同时进行梳理和编目。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应公开已公开率100%、文本及时送交率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条,占2.06%;业务工作类的信息88条,占90.72%;其它类的信息7条,占7.22%。2014年,在市政府办的指导与要求下,有序推进了我委公共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公开形式。一是互联网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主渠道作用,通过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常州市农业委员会网站和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全面公开应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索取我委政府信息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平台。二是《农林信息简报》。2014年围绕我委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编写《农林信息简报》共计21期,全面介绍我委工作动态和工作信息,为社会了解农委、监督农委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三是其他形式。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现场答疑,与广大群众交流互动。利用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公告办事指南、法定依据、办理流程。每年通过农务通手机平台,面向农民朋友、农业企业及时发布100多万条信息,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度,对8例依申请公开事项给予了及时、快速、高效的处理和答复,获得申请人的满意评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本委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纳入本委机关的公务支出管理,经费给予保障。2014年度,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化、内容具体化、时间及时化,确保社会公众政府信息知情权的有效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具体的向社会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严格落实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及时督促指导有关处站更新完善“三合一”网络平台行政权力事项及其基本信息,切实提高行政权力正常运行保障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四是提升“12345”服务平台工作质量。将此项工作列为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在办件量提升的同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单,并及时进行知识库信息更新与汇总。五是切实抓好我委法制联络员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联络员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思路,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打破传统培训模式,挑选业务骨干到相关院校短期学习深造,积极营造全委法制工作良好氛围,切实提升法制联络人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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