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你局报来的《常州市水利局关于转报常州市城市防洪闸站—皇粮浜闸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水计〔2020〕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确保运北片防洪大包围的防洪安全,原则同意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处实施常州市城市防洪闸站——皇粮浜闸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中吴大道以北20米的皇粮浜河道上,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净宽12米节制闸1座。同步实施相应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498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4-76-01-323750)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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