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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我市名教师、名律师、名医师“三师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13/2020-0008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20〕99 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0-09-25 公开日期:2020-10-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我市名教师、名律师、名医师“三师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我市名教师、名律师、名医师“三师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常司发〔2020〕99 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司法局、卫健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更好地发挥名教师、名律师、名医师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作用,结对共融,整合资源,集聚效应,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现就开展名教师、名律师、名医师“三师共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课题新任务,融合发挥教师、律师、医师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集聚服务效应,为推进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强富美高”新常州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教师、律师、医师都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比较高的队伍。开展“三师共建”活动的目标是建立“321”工作机制,即“发挥一个体系、建立两项机制、建好三支队伍”:发挥“三师”集聚服务作用体系,建立“三师”共建和“三师”共享两项机制,建好名教师、名律师、名医师三支服务队伍,形成主动参与、相互衔接、联动配合、互为支撑的共建共治共享体系。

    三、共建内容

    1. 组建服务团队。市教育局、司法局、卫健委根据活动需要,各自在本系统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操守好、有奉献精神的教师、律师、医师,组建特色法律服务队,落实团队负责人、联系人,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组织走进村和社区,发挥个人特长,参与社区建设。

    2. 实现资源共享。教师、律师、医师分属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社会资源和专业背景。三方可以加强交流互动,组织座谈会、沙龙等形式,交流工作体会,借鉴工作经验。同时,分别就教育、法律、医疗方面互相提供政策咨询,遇到法律纠纷、教育培训、医疗服务时提供资源方便。

    3. 开展职业训练。教师、律师、医师都有自身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师讲师德、律师讲律德、医师讲医德。教师,教人以仁爱;律师,护人以仁心,医生,愈人以仁术;对工作都要具有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三者有着相同的对业务能力的不懈追求、对职业操守的不懈坚持、对社会责任的不懈践行。三方可以邀请本领域的专家学者对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成就人生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共同举办“三师对话”主题系列活动,一起分享、探讨对教师、律师、医生工作职业的所思所想,提升职业化与专业化水平。

    4. 创立特色服务。三方依托司法行政工作站、党群服务中心、名师导学点、社区(村)警务室等平台,采取定期服务与预约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义务诊疗、健康体检、家庭教育、学业咨询等特色服务活动。探索成立社区特色服务队,以“居住地属地”为原则,来自医院的医生,律所的律师,学校的教师、政法机关的干部、社区义工……各行各业的在职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利用空闲休息时间,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特长服务邻里,也让自己更有归属感。同时,借助教育系统名师导学、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体检、卫生系统家庭医生等自有品牌,加强融合创新,创建新的活动品牌。

    5. 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名教师、名律师、名医师优势,融合“律师进网格”活动,深入网格开展走访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排查矛盾纠纷,积极参与调解,协调处理小区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指导服务开展居(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共同参与社区建设,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形成。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三师共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创新举措,是共建共享、贴近生活、服务群众的有效方式,也是加强队伍素质、提升执业素养、改进作风建设的客观需要,对服务法治平安常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创新活动形式,使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2. 建立共建机制。市教育局、司法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保障、阵地建设、工作运行等机制,逐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包括联席会议机制、共建沟通协调机制、互通互帮工作机制、定期社区服务机制、矛盾合力化解机制等,进一步保障工作实体化运作,确保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3. 落实奖励政策。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将开展“三师”共建工作纳入全市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范围。行业主管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研究“三师”共建活动的奖励措施,表扬奖励在共建工作中表现积极、群众认可、成效明显的教师、律师、医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在课时认定、职称评定、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提高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性。

    4. 加强活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三师共建”活动的宣传工作,使基层群众了解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内容,引导基层群众积极参与进来,真正使这项活动深入开展起来,同时要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全面推进活动开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良好氛围。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常 州 市 司 法 局

常 州 市 卫 健 委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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