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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17年度常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情况通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8-0004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基妇〔2018〕140号 发布机构:市卫计委
生成日期:2018-05-17 公开日期:2018-05-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7年度常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情况通报
关于2017年度常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情况通报

各辖市(区)卫计局,教育(文体)局,市妇幼保健院:

为切实加强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保障广大儿童身心健康,根据常州市卫生计生委、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的通知》(常卫基妇﹝2017﹞274号),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组织检查组,于2017年11月27-30日,对一市五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共对一市五区19家托幼机构进行了评估检查,其中新设立幼儿园14家、新申报卫生保健晋升一类园2家、抽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示范园1家、一类园2家。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标准》和《新设立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表》,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和问卷调查等形式,从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堂卫生、保健室或卫生室设置、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卫生保健制度等7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项评估和现场指导。

检查结果:19家幼儿园中,2家幼儿园通过评估晋升为卫生保健一类园; 14家幼儿园符合新设立托幼机构开园标准;1家幼儿园保持卫生保健示范园等级;2家幼儿园保持卫生保健一类园等级。

二、主要成效

各辖市(区)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履行职能,不断加强属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对新设立园严格执行评价制度,做好新申报托幼机构等级评审,每年组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检查和人员培训,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

(一)满足需求,改善基础设施

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各地积极应对,先后打造了一批园所设计科学,布局合理,房屋宽敞明亮,设施设备齐全,环境温馨安全,又彰显个性的新、美、全幼儿园,较好地缓解了收托儿童的压力。新建了溧阳实验幼儿园阳光园区、武进区机关幼儿园星河南苑区、钟楼区运河之星幼儿园、玖里书香幼儿园等一批幼儿园。

(二)加强培训,规范人员上岗

各地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认真召开本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定期组织开展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复训和保育员培训。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从理论到技能,全面加强保健人员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保健人员业务水平。各地共培训保健人员558人,保育员1140人。

(三)强化检查,确保健康安全

各辖市(区)卫计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督导,督促各托幼机构加强制度执行和落实。各托幼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卫生保健十大工作制度,把好儿童入托入园关,入托入园体检率100%。定期组织儿童和工作人员做好各类健康检查,重视传染病防控,全年未发生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防范儿童意外伤害,儿童意外损伤差错率低于5%。全年安全无事故。

三、存在问题

(一)保健意识有待提高

经现场提问和问卷考核,部分幼儿园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对卫生保健业务不了解、不熟悉或熟悉程度不高,对本园卫生保健的健康状况指标、疾病发生指标、工作现况指标、工作干预指标等不了解,卫生保健责任意识不强,对卫生保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二)基础建设有待改善

部分幼儿园园区环境绿化面积不足。活动室和卧室未分设,盥洗室洗手水龙头数量不够,厕所蹲位不足或干湿未分离,厕所蹲位旁未设安全拉手,上下阶梯不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活动区域安全护栏偏低,存在安全隐患。个别保健室无消毒设备,体温表数量不足,常规消毒不规范。个别厨房无有效的卫生消毒设施设备,备餐间流程设置不科学,二次更衣室未按规范使用。有的托幼机构设施陈旧,未做到及时更新和维修。部分教室自然采光差。卧床高度不符要求,班级未配备保洁柜和水杯架,防尘、消毒工作不规范等。

(三)人员配备有待加强

存在幼儿园保健人员持证不在岗或身兼数职现象,在岗专职保健人员配备数量明显不足,现有在岗保健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幼儿园炊事人员未按1:80的比例配足。

(四)膳食管理有待完善

保健人员在日常的营养和膳食管理上同样存在共性和个性问题,如幼儿园一餐两点带量食谱带量不足,品种单一,不够多样化,干稀不搭配、粗细不搭配,营养素不均衡,未做到先算后吃。每月一次的膳食调查营养分析中多个营养标准与《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标准不符,导致营养计算结果失真。

(五)食堂卫生有待改进

有部分幼儿园食堂未按生进熟出流程操作,防“四害”设备不全或不规范,食堂区域无消毒设施、消毒无专人管理、消毒无具体时间或消毒剂过期。购买无生产日期、无包装的食品,如散装饼干。留样食品不全,留样日期未标识。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不严,存在未取得健康证即上岗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保教结合是幼儿教育的基本原则,也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对于有效预防儿童感染性疾病及意外伤害,增强全民族健康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结合我市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

(一)强化认识,加强管理

各地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托幼卫生保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严格执行招生前卫生评价和等级评审等制度,做好新设立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和等级评审衔接。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督管理工作,对不达标的托幼机构将给予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要向教育部门进行通报。园(所)长要强化卫生保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重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按照《常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细则》要求,不断加强托幼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保健人员配备,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日常考核,确保各项管理要求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

(二)抓实培训,提升能力

各地卫生计生、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重点和难点,制定针对性的人员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定期对托幼机构负责人、保健人员、保育人员和炊事员进行卫生保健等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托幼机构要保持园内保健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重视保健人员的学习培训。保健人员要按时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工作例会,接受相关业务培训与指导,全面掌握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

(三)紧扣目标,提升质量

各托幼机构要根据儿童生长发育的特点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做好预防控制传染病、儿童膳食管理、健康检查等重点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岗前和定期健康检查;做好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和定期健康检查,强化学龄前儿童免疫接种。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对缺勤儿童要追踪,矫治有回执。要根据儿童生长发育特点和需要制订儿童膳食带量食谱,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先算后吃,每月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要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严格食品加工过程控制,确保用餐安全。要按照《评估细则》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资料采用统一标准的信息化管理,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对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疾病和不良因素要及时干预并告知家长,保障和促进在园儿童身心健康发育和安全。

附件:1.2017年新设立幼儿园卫生保健市级检查合格单位

2.2017年度市区新晋升卫生保健一类园名单

3.2017年度保持卫生保健示范园等级名单

4.2017年度保持卫生保健一类园等级名单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常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17年新设立幼儿园卫生保健市级检查合格单位

溧阳市红黄蓝幼儿园               

溧阳市新区实验幼儿园(燕湖园)   

溧阳市实验幼儿园阳光园区         

金坛区新城实验幼儿园             

金坛区金城镇中心幼儿园           

武进区马杭中心南田分园           

武进区机关星河南园区             

武进区前黄中心雅苑园区           

武进区经开区青洋幼儿园           

武进区经开区东城幼儿园           

天宁区爱德美幼儿园               

钟楼区运河之星幼儿园             

钟楼区希盛幼儿园                 

钟楼区玖里书香幼儿园 

附件2:            

2017年度市区新晋升卫生保健一类园名单

新北区伊顿双语幼儿园             

新北区薛家中心幼儿园聚怡园


附件3:

2017年度保持卫生保健示范园等级名单

天宁区青龙中心幼儿园                      

附件4:

2017年度保持卫生保健一类园等级名单

金坛区红太阳幼儿园

天宁区小金星兆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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