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常办发〔2023〕5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系列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23〕13号)中支持创新主体集聚实施细则,经项目申报、材料核查、市科技局党组(扩大)会审定、市创新办审核等程序,现将拟支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12月11日17:00时。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联系:常州市科技局创新处 电话:85681562
监督投诉联系:常州市科技局机关纪委电话:85681507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行政中心1号楼A座715室 邮政编码:213022
附件:1. 2023年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平台集聚创新主体)拟支持名单
2. 2023年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创业载体集聚创新主体)拟支持名单
3. 2023年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招飞地集聚创新主体)拟支持名单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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