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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城乡建设局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索 引 号:014109509/2014-000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财政预决算公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4-05-29 公开日期:2014-05-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结合我市实际,拟订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负责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2.根据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市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工作,负责城市地铁及轨道交通的建设工作;参与审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参与建设项目审查;参与审议建成区主次干道临街、高层、大型群体建筑设计方案;参与土地批租方案的审查。

    3.编制和下达年度城市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城市建设工程计划,并负责城建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的监督;负责市区城市建设相关规费的征收;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

    4.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节能建筑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配合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5.研究拟订全市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技术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建设工程技术管理,组织建设系统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系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

    6.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质量及勘察设计相关资质、资格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7.参与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市区历史建筑的认定、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市区历史建筑有关修缮维护和开发利用方面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参与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评审、交通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会同管理全市国家安全事项和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审查工作。

    8.依法负责全市建筑业各类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负责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报建、招标投标、造价、监理、检测、合同、信息等工作;负责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装饰管理;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国际建筑市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应用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等市政公用行业的运行和管理;参与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工作。

    10.负责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房地产开发、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等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建设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征收拆迁安置房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和征收拆迁实施单位及拆房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

    11.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村镇建设发展研究,拟定村镇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市村镇规划审查,指导中长期村镇建设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全市村镇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村镇建设典型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全市村镇建设实用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组织全市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

    12.负责城市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建筑业、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的反恐、维稳和应急管理工作。

    13.负责城市建设信息管理;负责市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并对辖市(区)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建设系统职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设系统有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负责本系统职工教育和行业培训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工作;管理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工作任务

    今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围绕“优先生态、完善路网、开工轨道、保障民生、提升品质、建设新城”的思路,以轨道交通和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实施一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品质提升,努力打造现代精品城市。

    1.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加快推进生态绿城建设

    结合常州自然风貌和现有生态资源,大力推进以“增核、扩绿、联网”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绿城建设,增加城市绿化总量、提升景观质量和管养水平,努力建设让老百姓感受得到的生态文明。按照常州市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安排,2014年完成城市慢行系统试点段(怀德桥~桃园滨河绿地一期)建设,同步做好周边绿化配套工作,实现林与林、园与园的连接,为今后积累经验、提供样板。加快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步伐,2014年基本建成凤凰公园,续建完成丁塘河湿地公园,开工建设皇粮浜公园,组织实施白荡河绿地、南运河绿地等城市绿地项目,建设龙江路高架、大明路、东方路等生态绿道,并视地块开发情况,推进龙江路、勤业路等地块配套节点绿地建设。   

    2.加快推进路网疏导工程,做好轨道交通开工准备

    轨道交通1号线今年正式开工建设,我们将紧紧围绕服务轨道交通建设,加大投入、加快落实,实施一批能够有效疏导城市交通的配套项目。在完成2013年配套工程的基础上,建立相关责任制度,加快进度建设1号线相关配套道路工程,下大力气拓宽瓶颈路、打通断头路,努力形成合理的交通疏导,不惜代价降低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今年7月续建完成新堂北路,丽华路、红梅南路计划10月份建成通车,开工建设正素巷、书卷弄、惠山南路、锦绣路等项目。同时加强与轨道公司沟通协调,加快推动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等专业管线迁建的组织实施,既要保证市区19个场站施工不受影响,也要确保公用管线的安全运行,杜绝大面积长时间停水、停气事件发生。

    3.统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城市路网结构

    随着中心城区交通流量的不断加大,上下班高峰期的交通拥堵问题凸现,我们将抓紧实施重要节点改造和支路路网建设,加大城市道路建设力度,拓展延伸城市路网框架,提高城市交通通达能力和通畅程度。加快实施市本级城建计划项目,今年计划实施主次干道路网完善工程12项,包括青洋路高架北延、玉龙路、龙锦路和河海东路续建工程,光华东路、劳动西路、白云南路、勤业北路桥和梧桐路等新建项目,以及光华路拓宽,开工建设龙锦路和兴东路。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地块开发,加快推进57个已出让地块的配套项目建设,根据地块开发进度加密城市路网,改善道路级配,缓解中心区交通压力,形成内外衔接、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网络。

    4.有序实施市级重点项目,抓好城市品质提升工程

    一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继续推进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及东侧风貌区修缮与保护工程,基本完成征收工作,修缮完成2处文保单位及1处保留民居,启动8处文保单位及保留民居的修缮方案编制;有序推进西侧风貌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开工建设刘氏宗祠及周边环境整治。二是常州金融商务区建设。认真制定《关于加快常州金融商务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有关配套政策,全面开展项目招商,完成金融商务区范围内征地、征收工作,积极推进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三是常州文化广场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规划调整要求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情况,抓紧完成常州文化广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桩基施工设计及相关前期手续报批工作,5月1日前正式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完成北侧广场地下工程量的70%。

    5.优化公用设施保障功能,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结合面上工作,系统梳理民生保障设施建设短板,集中力量推进民生保障工程,增强城市保障功能和综合承载力。2014年,继续推动实施应急水源一期工程和孟河水厂工程,完成郑陆镇联网供水改造工程,建成3万吨/日郑陆增压站;继续实施雨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江边污水厂四期前期工作,启动实施戚墅堰污水厂三期;科学合理做好中水回用工作,力争在全省全国做成特色亮点;建设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推进210万立方米LNG应急气源站选址,进一步提高安全稳定供应能力,确保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根据省厅复函意见,加快实施新建小区排水工程“三统一”模式,把“最后1公里管道”管养纳入公用服务体系。继续实施“三改”工程,做好城中村和老旧小区的供水、供气、照明等设施改造,全力落实“9313”行动计划,重点提升高架沿线环境质量,花大力气做好背街小巷和建设工地整治工作。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对照创建考核要求认真做好准备,确保我市在创成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前提下,顺利通过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考核验收。

    6.探索城建融资机制创新,大力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

    认真学习研究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有关政策,积极应对宏观形势变化,把握宏观政策的力度和节奏,建立城市建设投融资新机制。围绕年度城建资金需求,研究探索新型融资方式,多渠道多品种开发融资产品,继续推进直接融资,在跟踪私募债、中票、短融的同时,重点推进信托、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项目,争取在保险资金专项债权计划、城市发展基金上有所突破,逐步改变资金筹措主要依靠银行融资的局面。进一步提升资本运作能力,探索资产总量爆发式增长的方法,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主体功能,争取土地注资、资产注入、收益分配倾斜、规费减免等方面的支持,增加有效的经营性资产,使融资主体的净资产规模能与负债规模相匹配,努力降低债务风险,。继续加强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系,按政策导向梳理包装融资项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重大融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为尽早落实项目资金创造有利条件。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项目决策体制,改变投资人与项目实施隔离的现状,让整个投资管理封闭成环,减少并逐步化解遗留问题。

    7.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实现行业管理水平新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建设领域的市场监管,建立形成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重点做好群众关注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质量等方面的行业管理。一是突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强化市场信用考核,优化“三合一”评估法及电子化招投标,探索研究建筑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加大总分包行为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加大绿色施工推动力度,引导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技术含量,加快推进全市建筑工业化进程。二是深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探索改革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开展质量通病综合整治活动,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建筑材料登记制度,实行重点建材现场抽检抽测,将实体质量监管前移到建筑材料使用环节。三是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重点完善土地出让前的内部会商机制,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计划管理,严格商品房交付使用现场核查,实施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形成对开发企业和房地产项目的联动监管。

    8.积极推动城建管理创新,促进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请市政府下发《常州市智慧城市创建实施意见》,加大创建推进力度。加快五大基础数据库和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开展“智慧城建云平台”,推行市政、公用、建筑领域的信息互联互通,并逐步接入规划、国土、房产、城管等部门业务信息,实现我市建设领域的信息化集成与共享。二是创新提升建筑节能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我市绿色建筑推广强制性标准,研究制订市级绿色建筑扶持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以保障房和武进、溧阳两个示范区为载体,依靠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完成保障房绿色建筑标识项目3项、示范区绿色建筑标识项目2项、其它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10项。三是推进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完善“常州市道路桥梁综合管理系统”,将工程管理覆盖至项目前期立项、工程施工验收和日常养护维修等整个生命周期。结合轨道交通施工建设,加强管道方案制定的前瞻性,会同专业管线单位优化接管方案,减少道路反复开挖。

    9.进一步推动职能转变,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思考研究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改革措施,接住管好上面简政放权下放的事项。按照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强化下放和取消事项的后续监管。推行资质资格审批“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群众和企业办事手续。牵头落实施工图联合审查,推进部门并联审批和容缺受理,发放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告知书,为全市重点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0.精心组织部署实施,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即将启动,我局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认真谋划准备,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学习第一批活动的经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大体安排半年时间,将分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章立制三个环节进行。坚决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贯穿始终,把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贯穿始终,把边整边改、健全制度贯穿始终,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从自身实际情况和特点出发,更加注重问题导向,从解决具体问题开始抓紧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开门搞活动,做到全过程都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努力形成一批行得通、能管用的制度规范,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动真格、不走过场,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预算单位组成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14户,其中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本级(行政)1户,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户 ,分别为:常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常州市轨道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常州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常州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常州市城建监察支队、常州市燃气管理站;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户,分别为: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常州市高架道路管理中心)、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常州市建筑职工大学(常州市职工大学);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户:分别为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常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监督站)、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201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来源28975.67万元,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额28964.42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本年结余11.25万元。

    三、2014年部门收支预算简要说明

    1.收入预算: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来源28975.67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283.25万元,财政拨款3723.38万元,非税收入23369.04万元,其他资金600万元。

    2.支出预算:2014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额28964.42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283.25万元,财政拨款3723.38万元,非税收23358.87万元,其他资金598.92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43.2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144.5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22160.63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泵站运行、管线维护工作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4687.4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市建设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28.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8254.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2)项目支出20710.1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支出。

    附件:2014年常州市常州市城乡建设局部门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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