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简介
常州市体育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我市体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贯彻执行。1、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3、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拟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管理;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市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5、领导市体育总会,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资金安排原则
2016年度的部门预算编制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常州市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常州市出台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要求,结合2016年度体育局工作重点目标,坚持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的指出预算安排预测;确保重点、有保有压,从严从紧编制各项目支出,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基本情况
1、部门预算机构总数
编入部门预算的常州市体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12户。其中:市体育局行政本级1户;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户;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户。
2、部门预算管理形式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户,为常州市体育局本级。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户,为常州市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业余体校、军体校、体育总会、手球基地、延陵中学、体育医疗科研所、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专业队管理中心。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户,清潭体育馆、常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3、核定编制总数
总编制数24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211人。
4、编内实有人数
在职194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166人;离退休97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94人。
5、汽车数
实有汽车18辆,其中:小汽车13辆(纳入财政定点维修保险4辆),面包车4辆,大客车1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规模
2016年常州市体育局预算收入来源总额5042.89万元,其中:预算内拨款3632.1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8.24万元,专项收入80.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5.2万元,调入资金64.11万元,其他资金1142.35万元(其中:医疗收入175.45万元,经营收入396.9万元,省级拨入的专项资金57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额504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4.76万元(预算内拨款3403.96万元,专项收入30.8万元),项目支出691.21万元(财政拨款228.2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8.22万元,专项收入5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5.2万元,调入资金64.11万元,医疗收入175.45万元,其他支出396.9万元(由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省级拨入的专项资金570万元。
部门预算本年结余0.02万元。
(二)基本支出经费安排情况
市体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共安排基本支出3434.76万元(预算内拨款3403.96万元,专项收入30.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610.16万元,均由财政拨款安排。
体育局本级安排300.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4.45万元,津贴补贴229.9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09万元,奖金3.7万元。
体育运动学校安排399.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3.12万元,津贴补贴0.31万元,绩效工资289.2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7.04万元。
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安排328.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7.44万元,津贴补贴0.92万元,绩效工资234.5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5.44万元。
业余军体学校安排102.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24万元,津贴补贴0.12万元,绩效工资75.2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21万元。
体育馆安排58.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缴费14.42万元,其他44万元。
体育总会秘书处安排19.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71万元,绩效工资14.1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2万元。
常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安排45万元,其中:定额定项补助45万元。
手球训练基地安排41.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4万元,津贴补助0.04万元。绩效工资31.0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76万元。
延陵中学安排164.4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8.98万元,津贴补贴4.94万元,绩效工资115.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97万元。
体育医疗科研所安排65.1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72万元,津贴补贴0.02万元,绩效工资44.9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49万元,临时工工资5万元。
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安排34.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68万元,津贴补贴1.26万元,绩效工资25.0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14万元。
体育专业运动队管理中心安排50.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45万元,绩效工资36.7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7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7.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6.43万元,专项收入30.8万元。
常州市体育局本级行政按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16000元标准及单项测算的交通费、职工教育费、工会费、福利费等,安排支出经费48.11万元,均由财政拨款安排。
体育运动学校按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11000元标准及单项测算的交通费、职工教育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支出42.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41万元,专项收入30.8万元。
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按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11000元标准及单项测算的交通费、职工教育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支出47.83万元,均由财政拨款安排。
业余军体学校按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11000元标准及单项测算的交通费、职工教育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支出15.06万元,均由财政拨款安排。
体育总会秘书处按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11000元标准及单项测算的交通费、职工教育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支出2.06万元,均由财政拨款安排。
手球训练基地按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11000元标准及单项测算的交通费、职工教育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支出6.75万元,均由财政拨款安排。
延陵中学按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11000元标准及单项测算的交通费、职工教育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支出23.38万元,均由财政拨款安排。
体育医疗科研所按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11000元标准及单项测算的交通费、职工教育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支出9.49万元,均由财政拨款安排。
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按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11000元标准及单项测算的交通费、职工教育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支出5.42万元,均由财政拨款安排。
体育专业运动队管理中心按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11000元标准及单项测算的交通费、职工教育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支出6.92万元,均由财政拨款安排。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17.37万元,均由财政拨款安排。
体育局本级安排398.93万元,其中:离休费28.13万元,退休费138.92万元,助学金166.98万元,奖励金0.03万元,住房公积金33.88万元,提租补贴20.95万元,购房补贴9.1万元,其他0.94万元。
体育运动学校安排497.55万元,其中:退休费102.2万元,助学金317.55万元,奖励金0.05万元,住房公积金43.26万元,提租补贴20.98万元,购房补贴9.12万元,其他4.39万元。
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安排430.28万元,其中:退休费118.88万元,助学金247.05万元,奖励金0.04万元,住房公积金34.95万元,提租补贴18.62万元,购房补贴9.08万元,其他1.66万元。
业余军体学校安排110.48万元,其中:退休费41.61万元,助学金49.23万元,奖励金0.02万元,住房公积金11.14万元,提租补贴6.79万元,购房补贴1万元,其他0.69万元。
体育总会秘书处安排2.9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11万元,提租补贴0.86万元。
手球训练基地安排23.18万元,其中:助学金14.37万元,奖励金0.01万元,住房公积金4.48万元,提租补贴0.77万元,购房补贴3.25万元,其他0.3万元。
延陵中学安排125.49万元,其中:退休费89.49万元,住房公积金17.27万元,提租补贴9.58万元,购房补贴9.15万元。
体育医疗科研所安排12.91万元,其中:奖励金0.01万元,住房公积金6.48万元,提租补贴0.88万元,购房补贴5.38万元,其他0.16万元。
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安排7.82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66万元,提租补贴0.43万元,购房补贴3.27万元,其他0.46万元。
体育专业运动队管理中心安排7.76万元,其中:奖励金0.01万元,住房公积金5.43万元,提租补贴2.19万元,其他0.13万元。
(三)正常运转项目支出经费安排情况
常州市体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共安排正常运转项目支出1211.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8.2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8.22万元,专项收入5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5.2万元,调入资金64.11万元,医疗收入175.45万元,经营收入396.9万元,省级拨入专项资金570万元。
1、市体育局本级安排27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7.9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6万元,省级拨入专项资金50万元。
(1)工作会议经费0.29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主要用于体育条线及本单位工作会议。
(2)老年协会工作经费25万元,均由财政拨款安排。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意见》([2012] 214号)文件要求,要求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所需经费。
(3)因公出国7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按照行政二类单位2人,标准3.5万元/人测算,安排资金7万元整,专项用于反映经外办审批的公务出国经费开支。
(4)会计核算中心5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主要用于局会计核算中心设备更新经费。
(5)教体结合活动经费30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主要用于中小学体育活动经费。
(6)全民健身系列活动60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主要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费。
(7)体育交流经费146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6万元,省级拨入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体育交流活动。
(8)办公设备购置费0.64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2、运动学校安排20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万元,专项收入5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5万元,调入资金64.11万元,省级拨入的专项资金70万元。
(1)体育合作与交流经费5万元,由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安排。
(2)物业管理费74.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万元,调入资金54.03万元。主要用于运动员食堂、洗澡用燃气费。
(3)兼课教师经费10.08万元,由调入资金安排。
(4)教学设备购置50万元,由专项收入安排。
(5)基地经费70万元,由省级拨入专项资金安排,主要用于后备人才基地建设。
3、青少年业余体校安排9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2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0.05万元,省级拨入的专项资金60万元。
(1)物业管理费10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
(2)老职工购房补贴15.3万元,由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
(3)体育交流与合作经费6.97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9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0.05万元。主要用于少体校游泳项目的训练。
(4)训练器材购置、交流经费补助60万元。由省级拨入的专项资金安排,用于训练器材购置、交流经费补助等。
4、军体校安排5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0.15万元,省级拨入的专项资金30万元。
(1)射击器材费2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0.15万元。
(2)训练经费补助30万元。由省级拨入的专项资金安排,用于训练经费补助。
5、手球训练基地3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万元,省级拨入的专项资金360万元。
(1)训练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手球队训练设备添置。
(2)训练经费补助360万元,由省级拨入的专项资金安排,用于训练经费补助。
6、体育医疗科研所21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万元,医疗收入175.45万元。
(1)办公设施维护20万元,由医疗收入安排。
(2)辅助人员工资及社保10万元,由医疗收入安排。
(3)日常运动恢复药品10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主要用于药品更新。
(4)日常运动理疗化验及器材30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主要用于设施更新。
(5)职工教育培训10万元,由医疗收入安排。
(6)运动康复设备购置135.45万元,由医疗收入安排。
7、体育总会秘书处0.3万元,均由财政拨款安排。
办公设备购置0.3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
(四)其他支出经费安排情况
常州市体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共安排其他支出396.9万元,均由单位经营收入安排。
l、青少年业余体校安排31.82万元。主要用于税费、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等。
2、清潭体育馆安排365.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开支。
附: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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