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州民政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以全面推进现代民政建设为引领,着力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和法治建设,保基本、惠民生,增福祉、促公平,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层次,努力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率先把我市建设成为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先行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试验区、城乡区域民政工作协调发展的示范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验区。
一、突出基本民生保障
1、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由市政府统一发布全市(含金坛、溧阳和武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强化临时救助托底功能。制定出台《常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重点推进“救急难”的政策创制,综合构建配套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修订《常州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市、区两级财政各按照户籍人口5元/人的标准,分别建立临时救助专项资金,更好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
3、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有序推进金融资产核查和数据交换,健全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救助及时。
4、拓宽民生保险范围。推广自然灾害综合责任保险,拓宽覆盖范围,增加保障项目,形成龙城民生系列保险,切实保障受灾、受困群众的生存权益。
5、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坚持灾前预防与应急处置并重,推进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结合,完善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加快救助保障应急指挥中心立项,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综合防范能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新增一批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促进养老服务改革
6、强化居家养老基础性地位。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其中40%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20%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提档升级为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鼓励和发展连锁老年助餐企业,老年助餐点覆盖40%的城市社区。推进“智慧养老”,提升12349平台服务功能,培育30家社会组织和企业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7、增强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实施城区养老机构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并达到省星级标准。新增养老床位不少于15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0张。制定老年人健康服务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办法,提升服务水平。
8、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细化医养融合方案,制定出台各类医疗机构兴办或转型养老机构补贴办法,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建立健康管理档案。优化床位结构,全市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40%以上。50%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保健和上门医护服务。
9、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细化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办法,确保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50%以上。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探索公办转制、公建民营等多种运营方式。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失独老人保险制度。
10、提升养老护理水平。制定高职院校学生入职奖补办法和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办法,探索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公益岗位范畴,确保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92%。
11、加快养老产业集聚区建设。强化“一核两轴四区”的功能布局,制定园区配套政策、实施精准招商、完善产业链条,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致力打造成为集养老服务、康复医疗、人才培训、老年用品研发、休闲养生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产业园区。
三、拓展普惠福利政策
12、提高儿童福利水平。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逐步构建以家庭养育为基础、基本生活费为保障、福利机构为依托的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抓好“明天计划”拓展工作,关注残儿矫治和术后康复。
13、拓展老年人福利。全面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逐步扩大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加快探索老年护理保险等制度。扩大老年教育覆盖率,全市镇(街道)老年学校和村(社区)老年教学点建成比例分别达到90%和50%以上,参加老年学校学习的老年人达35%以上。
14、保障残疾人权益。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扎实推进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福利工作。积极争取,做强做大德安医院精神康复品牌,打造华东地区首屈一指的精神康复专业。
15、大力发展慈善和福彩事业。积极开发慈善资源,创新慈善募集方式,探索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衔接。规范福彩发行和管理,统筹三大票种,培育新的增长点,提升福彩销量,强化公益品牌形象。
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16、深化“政社互动”。在全市所有街道(镇)开展“政社互动”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和自治组织自治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双向履职履约质量,促进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
17、扩大社区“减负增效”成效。完善社区“三大站”功能,严格落实社区事务准入制度,优化社区工作环境,推动社区回归自治本位。深化“三社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社区服务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18、强化“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成效。深入开展“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更加突出群众满意度导向,提升社区发展内涵,培育社区特色品牌,确保全市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均达到98.5%。启动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城创建。
19、完善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依托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市、辖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联动”服务体系,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效能。
20、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民政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扶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深化拓展减灾救灾、老年人服务、青少年事务、社区矫正、社会救助等领域社会工作实务。加强“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建设,发挥社工的带动和指引作用,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五、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21、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完善直接登记制度。做好基金会和“一业多会”登记工作,取消社会团体筹备审批环节。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职能、资产、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
22、创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方式。建立健全市、辖市(区)、街道(镇)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网络,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导向作用,重点培育养老便民、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社会组织。
23、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制定《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资格认定办法》,分批次出台《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考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带头制定民政部门公共职能购买服务目录,落实购买资金。广泛开展公益创投活动,重点支持基层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服务项目。
24、健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逐步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确保获得等级社会组织占应评总数的50%以上。推进社会组织集中年检、信息公开,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社会组织自律机制,引导社会组织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
六、支持国防军队建设
25、创建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科学制定创建迎检方案,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创新党政军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和广大军民积极参与的双拥工作机制。协调做好军地互办实事,深化双拥文化建设,凸显常州双拥特色品牌。
26、健全优抚服务体系。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各类抚恤补助和优待标准,让更多的重点优抚对象分享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紧扣抗日战争70周年纪念日等时点,组织开展抗战老兵慰问、烈士公祭等活动。重点推进乡镇烈士陵园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达标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
27、深化安置工作创新改革。按照“档案考核、文化考试、积分排名、按序选岗”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实现“积分选岗、阳光就业”。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推荐优秀退役士兵担任村官、基层专武干部。深入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并重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质量。以军休服务中心和军供站建设为核心,积极推进军休服务管理基地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和军供保障现代化建设。
七、提高专项服务水平
28、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查清全市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进一步提升地名信息化服务能力。
29、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准确把握新型城镇化内涵,分类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和驻地镇撤镇设街工作,形成体系更完善、定位更明确、分工更有序的城乡布局形态,推进各类功能区和行政区融合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30、深化殡葬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拓展惠民殡葬政策,推进各地公益性骨灰堂和集中办丧点建设,引导和支持生态节地式葬法和殡葬环保技术改造。
31、提高婚姻收养工作水平。完善收养政策,全面推广收养评估试点制度,规范收养行为。全力推进以监护干预为核心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市、辖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联动的救助网络和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无缝衔接的运行机制。加快婚姻登记机关、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市救助站争创国家一级救助管理站。
八、优化民政工作机制
32、深化争先发展战略成效。聚焦现代民政创建,继续实施争先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确保各项工作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争取年内新创2个现代民政示范市(区)。
33、强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富有民政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确保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权力内控和风险防范制度完善。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强化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各项民政惠民政策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合规合法。
34、加强党建和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完善干部选拔、培养、考核和使用机制,加强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合理优化人员结构,真正做到科学设岗,按岗聘用。
35、推行依法行政和政策创制。深入抓好民政法制学习、宣传和教育,迎接 “六五”普法期末考评。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民政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及时更新执法依据,落实执法职权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权责。提升民政政策创制水平,明确政策制定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实施效果跟踪。
36、增强信息化应用能力。拓展民政基本数据库功能,构建民政数据中心,并实现与上级数据中心的数据同步。强化民政信息资源整合和数据分析,实现对统计数据的“精加工”。重点搭建社会组织云孵化平台、12349虚拟养老平台、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民政云平台等5个信息化平台,构建数字化民政管理服务格局。指导金坛市、溧阳市完成有线双向互动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的铺设工作。
37、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力度,重点关注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保证民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促进厉行节约。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积极筹措资金,有效盘活资源,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及时做好对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大民政统计分析工作力度。
38、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拓展与各类媒体媒介的深度合作,打造民政宣传品牌。整合媒体资源,在《常州日报》开设民政宣传专版,增强民政工作的影响力。加强政策理论研究,探索理论研究合作新模式,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调研成果。健全信息报送考核机制,提升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进入2015年市级机关部门先进单位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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