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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9-0027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9〕177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9-12-30 公开日期:2019-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常州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常州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住建〔2019〕26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城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和水生态持续好转,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常州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江边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规模20万吨每日)新增碳源投加加药间,对既有生物反应池进行改造,同步提高除臭系统标准。

2、城北污水处理厂(规模15万吨每日)新增碳源投加加药间,对既有生物反应池进行改造,将既有V型滤池改建为反硝化深床滤池,同步配套电气、仪表、自控、暖通等专业建设工程。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96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96万元,其他费用963万元,基本预备费70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85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不动产权证(苏(2019)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033405号)、土地使用权证(常国用(2015)第0146576号、常国用(2015)第0146568号、常国用(2007)第0200089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9-320400-77-01-355776)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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