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统筹城乡社保制度建设,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兼顾元武进区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就医习惯和医疗机构地域分布特点,经研究,从2016年2月1日起,“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在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住院起付标准降低为500元/次。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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