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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举办“检教共建 法护成长”普法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2-0007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法〔2022〕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2-04-26 公开日期:2022-04-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举办“检教共建 法护成长”普法进校园活动
关于举办“检教共建 法护成长”普法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常教法〔2022〕3号
各辖市(区)检察院、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学校及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结合我市青少年普法工作实际,发挥法治教育协同联动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决定举办“检教共建 护航成长”普法进校园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
  二、活动内容
  1.菜单式课程开展普法学习
  市教育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发布普法“课程菜单”(附件1),各地各校根据实际需求,尽量选择学校所在辖市(区)的检察官课程,自主开展普法学习。
  2.“常青藤”检察法治大篷车校园巡展
  各地各校分批次组织师生参观学习“常青藤”法治大篷车展板(附件2)。
  3.开展“法护成长”主题宣传教育
  各地各校围绕“法护成长”主题,普及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知识,以防范校园欺凌、防范性侵、预防网络犯罪等为内容开展宣传教育。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治校,落实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组织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发挥普法志愿者作用。各地、各局属学校“课程菜单”“点单”至少1次;法治大篷车展板依据安排进入校园,各局属学校联络人由民法典巡回展联络人担任,同时做好场地布置、组织学生参与等工作。
  (三)提升活动实效。各地各校要将此次活动与学校常规工作紧密结合,将普法教育落到日常、落到实处,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附件:
  1.普法“课程菜单”

  2.“常青藤”检察法治大篷车校园巡展安排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常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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