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各二手车销售企业及市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秩序,明确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切实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常州市汽车流通协会联合制定了《常州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二手车销售企业及市场遵照执行。市场开办者应督促二手车经营企业使用相关合同文本,对没有使用合同文本而直接交易的,不予办理有关手续,同时要将交易中的合同文本及其他销售凭证一并存入交易档案备查,原车辆成交协议书从2014年4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各直属局、城区分局要对辖区内的二手车销售企业、市场加大合同行为监管力度,大力引导和推行示范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可在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www.czgsj.gov.cn)的“网上办事”栏目中下载。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汽车流通协会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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