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及苏南(常州)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等方面成绩显著,对我市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典型企业,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根据近两年市知识产权创新企业认定工作的现状,对原《常州市知识产权创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知识产权创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12月12日
常州市知识产权创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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