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卫生局、局属各医院:
近日,我市新增1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认病例。为进一步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诊断与救治工作,依法、科学、规范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诊断与救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医疗救治各项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做好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医疗物资的储备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门急诊接诊流程,设立预检分诊台(点),加强门、急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各二级以上医院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热门诊要规范设置,配备设备,落实人员。我市确定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州市儿童医院为市级定点收治医院;金坛市人民医院、溧阳市人民医院为县级定点收治医院。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要做好负压病房启用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收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和确诊病例的轻症患者、具备收治能力的重症患者。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病房要预留隔离单间,做好收治疑似和确诊病例危重症患者的准备。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全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医院,要具备检测的条件和能力。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和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知识的学习培训。
二、临床救治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江苏省早发现早治疗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分级实施方案(2013年第1版)》,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要增强早发现的意识,尤其是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提高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警觉性,对符合治疗指征的患者,要在第一时间规范实施抗病毒等治疗措施。各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尤其是发热门诊、急诊科、呼吸科、小儿科等重点科室人员要提高早期发现、早期识别、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能力,降低重症和危重症发病率,提高抢救成功率。同时,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各项规范要求,严防疫情院内传播。
三、规范会诊、诊断、转诊程序
各医疗机构发现可疑病例,及时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需要提请市级专家组会诊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医政科或局属医院医务处提出。市级专家组会诊后,根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等,按照诊疗方案进行诊断。医疗机构对疑似或确诊病例需要转运时,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会诊确认转运医院,并由市卫生局统一协调安排市医疗急救中心专用救护车负责转运。各医疗机构不得自行联系转诊。
四、规范信息报告程序要求
人感染H7N9禽流感新确诊病例信息由市卫生局向省卫生厅报告,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通报农林、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确诊病例信息由省卫生厅统一对外发布。收治医院对确诊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信息按照乙类传染病管理要求进行网络直报,相关信息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专报系统中上报,收治医院要按规定做好确诊病例的病情专报和病情评估日报工作。
常州市卫生局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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