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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全系统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79/2018-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2018〕1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新局
生成日期:2018-01-08 公开日期:2018-01-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全系统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系统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文广新〔2018〕1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相关处室:

现将《全系统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月8日

 

全系统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时期,特别是当前各类生产经营进入旺季,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活动增多,各级两会召开在即,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安传发〔2018〕1号)精神,我局决定从现在起至3月底,在全系统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刻吸取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二、工作目标

以全力压降事故总量、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扎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和事故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避免发生责任事故,保证全系统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为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行政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亲自组织或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各单位、各处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能,加强对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保证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指导单位以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扎实推进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一必须五到位”。

(二)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各处室要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建立,重点督促单位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要认真对照上级对各单位检查所列隐患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坚决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使检查、整改、销号形成完整的闭合管理。

(三)严格落实重点时段保障措施。积极借鉴党的十九大期间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做法,在各级两会期间,实行领导干部分片挂钩负责制、单位负责人在岗带班值班、严格管控危险作业行为等保障措施,确保重点时段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任务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要求,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所监督、管理的文保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四)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对照职能分工做好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化协作。我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按“一岗双责”的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并结合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单位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严格检查。各单位要以查隐患、抓整改为着力点,以防事故、保安全为落脚点,抓督查、抓整改、抓落实,将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行动同时延期至3月底。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调度并严格督促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确保工作落细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我局将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蒋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查处并严厉问责。

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10日、2018年3月28日前,向局办公室分别报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俞明智,电话:8568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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