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3]23号)精神和《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及奖励暂行办法》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水平,现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示范创建满两年(示范创建体系文件必须运行满半年)且未通过绩效评价的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名单见附件1,示范创建体系文件运行满半年的2013年优秀示范创建企业也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贯标工作总结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性质、企业研发情况、企业拥有的专利情况等。
2.企业贯标工作情况。企业贯标创建开始的时间,在贯标过程中围绕组织架构、制度建设、人员配置和经费支持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企业知识产权制度的运行情况,企业通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中介机构参与辅导企业贯标,要标注中介机构名称)
3.企业贯标工作成效。企业通过开展贯标工作取得的成绩,比如取得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知识产权产品产值、利税、创汇及占比,知识产权运营以及规避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侵权等方面的成果。
(二)企业贯标自评
企业在申报贯标考核验收前,根据贯标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对本企业的贯标情况进行打分,得出自评分。
(三)知识产权管理手册
企业编制的知识产权管理手册,需要涵盖知识产权管理方针、战略规划、中长期奋斗目标、知识产权部门及人员职责、最高管理者、知识产权主管及相关部门的职责,附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制度清单及相应控制程序(可根据需要附上空白表单)。
(四)运行记录
按类别整理并归类相关运行记录。
1.研发记录。包含企业项目立项前的专利检索报告,立项报告,研发过程记录,研发成果评估记录,申报专利前检索报告,研发成果保护方式的审批确认等。
2.知识产权评估记录。包含对所拥有知识产权定期评估记录,知识产权变更、放弃记录,知识产权投融资、许可或转让前的评估等。
3.知识产权运用记录。包含知识产权台账,专利转让及引入台账,知识产权信息收集,知识产权权属变更、转让、许可或投融资活动的备案证明,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记录等。
4.知识产权管理记录。包含全员知识产权培训记录、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的专项培训记录,知识产权奖励台账,知识产权费用使用情况,在采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过程中,收集相关知识产权信息记录,在采购合同中应明确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等条款,销售前的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市场知识产权跟踪监控记录。
(五)管理评估与内部审核记录
企业进行的管理评估和内部审核的相关记录,包括参加评审的部门,评审时间,评审内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评审报告,针对不符合项提出的改进建议措施及整改情况等。
上述材料请采用统一封面格式(见附件3),使用A4纸按顺序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三、截止时间
请于6月30日前将材料交至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于7月3日前将材料汇总报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地址:常州市常武中路801号科教城天润科技大厦C座5楼)。
四、其他事项
请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贯标工作,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及时通知本辖市区内符合绩效评价条件的企业做好贯标绩效评价准备工作。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将对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评选出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和先进企业并统一颁发证书,先进企业给予经费支持,贯标合格是企业申报省级知识产权项目的必备条件之一。
联系人:范丽恒 联系电话:89857959 许柏松 联系电话:85681529
附件:1.符合2013年贯标绩效评价申报条件企业名单
2.贯标考核评分细则
3.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绩效评价申报书(封面)
//www.www9599116.com/upfiles/180134318168242/20130520/20130520070510_38490.doc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5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