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州市促进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7-000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医政〔2017〕276号 发布机构:市卫计委
生成日期:2017-12-20 公开日期:2017-12-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促进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州市促进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卫医政〔2017〕276号

各辖市(区)卫计局、委属各医院、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省护理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市护理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护理各项工作任务,我委研究制定了《常州市促进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促进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常州市促进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十三五”期间,为进一步提高护理质量与服务水平,深化护士岗位管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促进我市护理事业长足发展,根据《江苏省“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常州市“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增加护理资源供给,拓展护理服务领域,增强城乡基层护理服务的可及性,完善护理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优质护理服务,推动我市护理事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护士队伍长足发展。增加护理人力配备,护士数量增长与床位规模相适应,护理人才梯队初步形成。推进护理学科建设,推广适宜专科护理技术。新入职护士和护理管理人员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护理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创新护理服务模式,护理专业内涵更加丰富,护理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优质护理服务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基层护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护理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健全医院—社区—家庭护理服务链,进一步发展医护养结合、安宁疗护以及社区、居家护理服务,逐步形成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护理服务体系。

(四)护士岗位管理不断深化。分层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护士人力配置、绩效考核、岗位培训等管理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护士队伍积极性得到进一步调动,内在活力进一步激发。

三、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常州市护理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1. 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中心,突出制度创新,做好临床护理服务,做优临床护理质量,激发护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落实护士配备相关标准,加强基层护士人力配备,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城乡护理服务的可及性,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

2. 深化医院护理岗位管理。推进护理分层级管理制度,深化护理人员分配与激励制度改革,强化护理部对护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分配职能,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岗位安排、绩效考核、待遇发放、选拔任用等,落实编制内、外护士同岗同酬同待遇,调动护士积极性,积极参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3. 发展长期护理机构。适应老龄化进程加快、慢性病发病率居高不下的形势,加快康复机构、慢性病护理、护理院、安宁疗护等长期护理机构建设,扩大康复、护理和长期护理服务的供给。以基层医疗机构为重点,积极开展安宁疗护机构建设试点,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安宁疗护床位,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逐步构建安宁疗护服务网络。

(二)加强护理服务质量管理,构建与完善评价体系

1. 加强市护理质控中心建设。进一步明确质控中心工作职责,分级、分层、分片抓好质量控制工作,提升质控中心工作效率,提高质控结果的应用水平。

2. 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质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逐步提高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比例。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落实护理核心制度、基本规范等为主要内容的护理质量管理,引入临床实景能力考核,每年组织开展全市护理质量检查。

3. 加强对护理院的质量管理。加强护理院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医疗护理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队伍素质、促进护理服务业务发展。会同民政局、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养老护理员规范化培训工作。

4. 构建科学的护理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护理质量控制关键指标,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护理质量同质化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定期监测、评估与反馈制度,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三)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护理服务专业水平

1. 加强护理人才培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切实提高护理队伍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出台《常州市专业护士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常州市专业护士培训基地评审细则》,做好市级专业护士培训基地的管理,开展市级专业护士培训基地负责人和带教老师培训。加快基层护理管理人才和护理骨干培养,以三级医院为主体建设常州市基层护理培训基地,构建以公立医院带社区的护理服务模式和医疗、康复、护理有序衔接的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能力和水平。

2. 开展门诊专科护理服务。在门诊设立专门的区域,有序开展伤口造口、高危孕产妇、糖尿病护理、PICC护理等专科护理门诊,由获得相应资质的临床专科护理人员为患者实施专项护理服务或技术指导。加强对基层的技术帮扶,将适宜护理门诊推向区(县)级医院,开展技术培训,协助开设门诊。

3. 探索建立专科患者个案管理服务模式。在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的基础上,针对肿瘤、人体器官移植、糖尿病等专科患者的不同特点,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建立医护协同、多学科合作的个案管理服务模式:由专科护士负责患者整体诊疗护理计划的实施、追踪和评估,统筹多学科参与的照护,建立患者出院后随访制度,让患者接受无缝隙连续服务,以提高护理质量,缩短患者住院时间,增加康复机会和减轻患者负担为目标,全面改善护理品质。

4. 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推广护理管理系统信息平台,床旁移动护理系统(PDA)等信息化手段,在优化医嘱执行、实时调度人力、落实患者护理等方面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推广远程护理服务、远程健康信息体系、护理健康信息产品,逐步实现护理资源共享、院外延伸、服务领域拓展。

5. 推动中医护理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的中医护理常规、技术规范和人才培养大纲等文件要求,促进中医护理技术创新和学科建设。大力开展中医护理人才培养,举办中医护理技能培训班。

(四)加强护理执业管理,提高依法执业意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护士依法执业情况的检查,认真查处违法违规和违纪现象,确保护士持证上岗率达100%。严格护士首次注册的审核与准入工作,确保审核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护理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护理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加大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力度,为护理事业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各医疗机构要切实转变观念,重视和支持护理工作,为护理工作和护理事业发展提供一切有利条件,要努力提高护士待遇,增加护理队伍建设的投入,构建护士职业发展空间,稳定护士队伍,使其安心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加强调查研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国家、省关于护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在基层和临床一线的落实情况,使制度设计和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实际、符合一线护士和群众的意愿。要依靠市护理学会、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各大医院的人才与专业优势,对照护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通过研究提出解决的路径和方法,争取在基层护理能力提升、护联体建设、护理岗位管理、长期照护体系等方面有所突破,走在全省前列。

(三)加强示范引领

各地各医院要按照省、市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护理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在完善护理服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护理质量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总结经验。同时,加强示范引领,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及时推广,发挥指导协同作用。对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措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


各地要加强对护理工作的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护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护理工作的新成效、各地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扶持护理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