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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常州监狱)职工家属区供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8-0006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8〕5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8-05-07 公开日期:2018-05-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常州监狱)职工家属区供水改造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常州监狱)职工家属区供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8〕56号

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报请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常州监狱)职工家属区供水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坛发改投字〔2018〕04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常州监狱)职工家属区自来水管网及设备老旧腐蚀问题,提升金坛区城乡供水服务水平,原则同意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常州监狱)职工家属区供水改造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金坛区薛埠镇罗村,供水路线为由上阮水厂至竹箦监狱增压站及东岗监狱,再由竹箦监狱片区通过增压设备进行供水,并在罗村片、竹箦监狱及东岗监狱新建供水管道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供水管49133米;配套增压供水设备1套、阀门井95座。

同步实施路面恢复等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35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30万元,其它费用315万元,基本预备费167万元。资金来源由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及省财政各筹措50%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分局用地情况说明;市规划局建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82201800013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8-320400-78-01-315550)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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