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原常州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承担民政救助、慈善、地名、社会捐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申请救助核对、信息系统运维保障和服务工作。随着中心各项业务的扩展,为保证中心发展的持续性,现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3名,具体职数和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服务工作,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吃苦耐劳和勇于奉献的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和不良嗜好。
(五)户籍不限。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及要求
社工岗,3名,从事社会工作相关宣传活动、培训指导等工作。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2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取得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考务工作由常州市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90号现代传媒中心5号楼610室),联系电话:82008001。
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常州市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化用工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常州市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常州市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常规体检,体检费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评议资格。
四、聘用管理与待遇
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
2.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
3.工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社会化管理职工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19-8200800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586
本简章由常州市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常州市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化用工招聘报名表
常州市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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