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根据省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8年常州市信用(合同)监管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
2018年常州市信用(合同)监管工作意见
2018年信用(合同)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开展“种好常州幸福树”和“重大项目增效年”主题活动的要求,站位“护守信用、护佑民生、护航发展”,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在引导诚信经营、维护竞争秩序、净化消费环境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聚焦主业,加强合同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经营环境
(一)巩固深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
2018年要继续在民众关切、政府关注的重热点行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格式条款集中规范整治。各局在工作中要注重部门(行业)协同,处(科)室合作和上下联动,将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融入消费维权、反不正当竞争以及大监管工作中。要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协同开展个人和电商领域诚信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网络交易行业领域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加强对网络交易合同格式条款的研究,充分运用好省局网络不公平格式条款关键词库的研究成果,并选择1-2个热点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要综合应用好条款征集、专家点评、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督促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手段,不断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和社会影响力。要充分发挥示范文本的源头治理作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制订相关合同示范文本,并对推行的示范文本开展“回头看”,实现行业良性健康发展。要将各类示范文本统一到省局合同监管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要注意总结研究近年来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规范的经验成果,切实推进合同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二)建立抽查公示的拍卖监管新模式
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拍卖行业协会等的联系,对拍卖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对部分拍卖企业进行回访,了解拍卖行业的发展状况,认真倾听企业意见,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促进拍卖行业健康发展。要将拍卖行业监管纳入到企业年报抽查和公示工作中,根据抽查情况建立信用档案,对拍卖企业基本状况、资质荣誉、违规情况等记录在案,作为评定企业信用的依据。对于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拍卖行为要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宣传、恶意串通、自拍自买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拍卖市场交易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主动作为,加强服务指导,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
(一)深入开展“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工作是工商部门多年来形成的提升企业信用建设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良好服务品牌。各局要充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在企业融资、信用担保等领域继续研究出台创新激励措施,进一步提升“守重”企业含金量。要加强对“守重”企业的发掘、引导和培育,建立申报储备库,为我市企业信用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要做好2016-2017年度常州市“守重”企业的申报推荐和初审工作,配合市工商局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核查和评审公示工作。要加强对“守重”企业的动态监管,注重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要围绕传统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做好重点企业上市、融资和表彰的信用出证工作。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和机构推荐“守重”企业和使用信用产品,及时记录、归集和管理企业信用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信用依据。
(二)积极宣传稳步推进动产抵押登记
各局要继续发挥好动产抵押融资服务职能,进一步规范登记程序,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履职能力,防范履职风险。要因地制宜,利用日常巡查、行政指导等时机主动向辖区市场主体宣传动产资金融通作用和信用融资助推作用,掌握辖区市场主体的融资意向,建立并完善重点帮扶企业的融资需求档案,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融资难题。要整合工商服务职能,搭建“银企”、“企企”联系网络,探索动产抵押和股权、商标权质押助企融资的联动机制,提高为企业融资服务的效能,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开展合同助农助力乡村振兴
立足合同行政指导的服务职能,大力支持各地返乡下乡创业,激活农村资源促进乡村振兴。要广泛深入企业和农户,宣传合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与农户的合同法律意识,预防合同风险的发生。要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户使用各类农业合同示范文本,并对农企自制的农业订单文本实施有重点的帮扶指导。要在返乡下乡创业中积极推广“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针对涉农企业抵押物缺乏的问题,继续深入研究浮动抵押模式,鼓励企业以生物类资产向金融机构融资。各局要在辖区涉农企业中积极开展“守重”公示工作宣传,鼓励优秀涉农企业积极参与“守重”公示活动,培育一批诚实守信,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乡村企业。
三、创新理念,加强基础建设,提升队伍监管服务水平
(一)探索信用监管平台的综合运用
要进一步创新理念,积极探索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大环境评价机制以及“双随机”抽查制度等手段来推动合同监管工作,并充分运用好常州市市场主体大数据中心和省局“一中心一平台”系统,为“数据驱动”下的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打下基础。要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完整、准确、及时推送“双公示”信息,保证数据实时更新,并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和数据开放力度。要将“守重”公示和放心消费创建、消费投诉公示(试点)、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等工作有机关联,协同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建设,形成“守信获利,失信失利”的局面。要继续做好对地方征信平台的信用信息支持,并尝试开展对该平台数据的应用。
(二)开展内容丰富多样的学习培训
针对全市基层合同监管人员变化较大的情况,要通过经验交流、案例研讨、外出学习、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聚焦监管职能,提升业务能力。要以课题的形式,整合条线的力量,共同研究合同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各局要在现行监管体制下,继续探索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要采取结对帮带、岗位练兵等方式,培养一批有一定法律功底、掌握较深专业知识的监管执法干部。同时要结合2016-2017年度市级“守重”公示工作,对公示系统进行熟悉掌握,并对基层干部做好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确保公示工作有序开展。
(三)进行有质量有深度的宣传调研
各局要成为上级部门与社会群众的“传声筒”,借助各类媒介,宣传信用、合同监管工作,每月上报一篇以上有质量的工作动态信息。要加强对辖区企业信用发展状况、动产抵押登记变化趋势、新型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的调查研究,推动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为全市信用发展和执法监管提供理论支撑,全年要上报一篇有深度的调研文章。在做好全市企业信用数据整理的基础上,要做好统计分析,用数据来反映信用建设情况、通过分析区域或行业信用指数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特别是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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