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50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613/2022-0004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复〔2022〕11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2-05-17 公开日期:2022-06-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50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50号的答复

王寅代表:

    《关于从“心”开始做深做实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第150号)建议收悉,经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科协协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部署,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规范化执法、精准化矫治、信息化应用、社会化协同为方向,着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着力提高教育帮扶质量,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平安常州和法治常州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市、辖市(区)、镇(街道)均成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建立健全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会同市公安局建立特殊人群的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平安常州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发挥重点人群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重点青少年群体等6个服务管理专项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动态管控、教育帮扶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规范执法。市司法局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列入202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点内容,向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解读社区矫正法。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月活动,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浓厚氛围。依据社区矫正法及相关规定,梳理完善市、辖市(区)社区矫正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刑事执行权力清单,落实报告、外出、会客、迁居等执法管理规范,联合市检察院、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关于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鉴别工作的实施细则》,制定《常州市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推行社区矫正执法回避、矫务公开、律师值班制度。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联合市检察院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各辖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分中心建设,依托爱心企业建立一批“阳光帮扶基地”。以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为抓手,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指导溧阳市、武进区开展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力争通过司法部审核验收。通过一体化的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和矫务通、协矫通、在矫通(“一网三通”)应用,加强科技监管,强化网上巡查、远程督查,落实手机定位、轨迹核查、依法使用电子腕表等措施,大大提升了监督管理效率。

    四是突出精准帮扶。市司法局大力推动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指导各地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状态测评、团体心理辅导、个案深度介入等工作,有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成功修复社会关系,培树健全人格,顺利融入社会。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深化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实践创新,溧阳市的“向阳公益”、武进区的“信睦工程”“正苗”品牌、新北区的“新正计划”、天宁区的“心”家园、钟楼区的“向阳花开”女性分类教育、常州经开区的“彼岸花开”心灵矫治工程等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成效初显。每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帮扶专项行动。连续三年联合团市委组织开展六一“护苗”主题帮教活动,走访关爱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32人次,累计发放助学金3.2万元。

    五是强化社会协同。市司法局突出社会化参与,把引入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参与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支撑,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政法老同志、“五老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教帮扶,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发挥社区民警、网格员作用,把他们吸纳进矫正小组,参与日常走访和帮教活动。市司法局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青果心理咨询工作室,聘请市心理卫生协会专家每周定期坐诊。支持引导10余家社会组织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社会适应性帮扶服务,在社区矫正中心、分中心普遍建立心理咨询室和各类工作室,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免费服务,及时化解心理危机。2021年新北区西夏墅司法所和市心理学会合作,开展“新航家园”项目,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治,产生良好的效果。

    当然,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有的地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网格员、志愿者、社区民警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力度不够,在个性化教育和心理建设方面,不能很好满足社区矫正对象的需求,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与政法机关、有关部门和有关专业组织的合作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

    二、下一步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建设,做深做实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经协商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科协,对于您的建议分别给予以下答复:

    市委政法委: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按照“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的思路,织密“全覆盖、无死角”的社会心理服务网格化网络。二是做实巡查走访服务。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将社区矫正工作融入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矫正人员管控与网格化社会治理无缝衔接。三是探索“网格+心理服务”模式。将心理服务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一环,不断整合网格内的专业心理服务资源,探索基层社区矫正的网格化管理新途径,构建“一张网络统揽、一套机制统筹、三级平台统调”的社会心理网格化服务体系。

    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将按照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全力配合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督促社区民警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一对一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矫治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及社会背景调查筛选等日常工作,并将相关工作内容作为公安基础工作中对社区民警质态评估的重要项目,有力提升管控质态。

    市科协:市科协将组织所属心理学会深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状态测评、团体心理辅导、个案深度介入等工作,整体推动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建设试点基地。选择几个社区作为试点基地,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伊始,专业的团队就对每名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评,筛出高风险矫正对象。为每名矫正对象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而对高风险人群则进行重点跟踪、一案一策、个性化个别辅导的方式进行。二是开展分段矫正。科学精准把握并开展评估、反馈、咨询、巩固走访、定期心理健康普及活动5个阶段,找出犯罪的性格因素,找准生理-心理-社会的根源,为顺利矫治提供保障。

    市司法局: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把社区矫正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紧密结合,加大社区矫正与网格化的融合,加大社会面的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指导各地社区矫正机构和受委托的司法所完善社区民警、网格员、“五老”志愿者、政法老同志等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加强工作创新。在指导各地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和帮教教育工作的基础上,通过项目委托社会组织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活动,做细做实心理矫正。下一步,我局将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牵头组织开展女性类社区矫正对象损害修复项目——广玉兰“3+1”乐扶计划,围绕“乐身、乐心、乐家、乐业、乐治、乐担当”六大板块,建立 “女社工+女律师+爱心女士”牵手一名女性社矫对象的“3+1”女性帮助女性模式,打造工作特色亮点,促进女性群体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此外联合市中院、新北区司法局打造长江大保护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基地,主要针对破坏环境保护类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治、损害修复工作。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根据平安常州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牵头抓好重点人群工作协调小组工作,协调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等六类重点人群的管控教育工作。继续加强与市公安局协作,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数据共享。加强与公安、网格办的协调,吸纳社区民警、网格员参与矫正小组,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和行为动态,提高日常管理和教育帮扶实效。加强与市科协协作,发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作用,以各辖市区心理矫治中心为主阵地,定期安排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心理咨询活动。联合团市委等相关部门部署开展“六一”护苗主题活动,对特殊人群家庭未成年子女开展关爱活动,防止失学、辍学、流浪等问题发生,消除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联系电话:85681632



常州市司法局

2022年5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