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全面落实《关于应对疫情影响重点支持服务业相关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举措》(常政发〔2021〕68号)精神,鼓励全市旅行社开展常州特色精品线路游客招徕,经研究,决定对团队游客招徕实施奖励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常州开展依法经营的旅行社(景区旅行社除外)
二、奖励政策
鼓励全市旅行社(景区旅行社除外)设计、推广、销售常州二日游及以上线路产品。在政策实施期间,组织外地游客团队安排常州区域内至少住宿1晚、游览1个收费景点(名录附后)和1个红色景点(名录附后),按60元/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总额度为300万元。
三、政策实施时间:9月27日-11月15日
四、奖励原则
1.全市各旅行社(景区旅行社除外)设计的常州二日游及以上线路产品,须在10月8日前上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认可;
2.必须在常州住宿一晚且停留时间达到24小时以上;
3.对活动期间揽客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的旅行社给予奖补;
4.在常州的旅游活动必须由本地旅行社承接(景区旅行社除外),由地接社申报奖补资金;
5.免票人数不超过全团人数的20%,超出部分不计入奖补人数;
6.住宿酒店必须80%以上在市区范围,酒店须保存与公安联网的住宿资料,以便结束后核查(无住宿资料,不予奖补)。
五、奖励审核和兑现
旅行社在每个团队结束游览后5天内,须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供全团游客名单和身份证号码、酒店住宿发票复印件、门票发票复印件、出团任务书(加盖旅行社公章或业务章)、红色景点游览证明(加盖红色景点印章)等各项凭证。奖励申报材料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汇总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无误后发放奖励。
附件:1.常州市3A级以上收费旅游景区名录
2.常州市红色旅游点名录
3.常州市红色景点游览证明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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