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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7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859/2024-0007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24〕64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4-05-13 公开日期:2024-05-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7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7号的答复

袁箭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激活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效激活农村各类要素潜能,着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末,全市村组两级集体资产总额450.4亿元、同比增长2.5%,村组集体总收入40.6亿元(村均533万元)、同比增长3.4%,经营性收入34.5亿元(村均453万元)、同比增长3.5%。总收入超千万元的村91个,经营性收入超500万元的村268个。围绕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我们主要开展几方面工作:

一、夯实组织保障,强化激励措施。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引领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一是强化部署推动。连续两年召开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大会,实施党建引领“双百”攻坚行动,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村,通过“一村一策”实施增收计划。二是完善组织带动。完善组织体系,深化城乡“一网格一支部一阵地”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党组织130个;育强骨干队伍,每年评定“五星”级村党组织60个、“5A”级村书记100人左右,先后17名村书记获评全省“百名示范”,储备村级后备力量1503名;稳步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和离任补贴,常态化开展市级层面定向招聘,先后有22名优秀书记取得事业身份。三是激励实干担当。出台《关于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济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鼓励建立集体收入增长与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绩效报酬挂钩机制,切实激发经营管理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热情,持续增强做大做强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

二、推进示范引领,拓宽发展路径。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整合资源、拓宽渠道,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市场有机融合,探索多种发展路径。一是拓展发展路径。各地立足村情实际,结合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把新增高质量经营性项目作为集体增收的重要举措,2023年全市实施的各类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达97个,总投资7.2亿元,近7成已完工。二是创新运营机制。在以村为单位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上,以镇为单位抱团发展的趋势基本形成。武进区明确到2025年每个镇(街道)都要成立1家抱团型强村公司,现已有西湖街道、南夏墅街道和牛塘镇3个镇(街道)成立强村公司。金坛区在朱林镇抱团发展的基础上,金城镇、薛埠镇、尧塘街道等实施了抱团发展。三是开展典型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收集整理36个市内、10个市外的集体经济发展典型,归纳抱团发展、生产服务、开发资源、盘活资产、村企合作、农旅融合、资本运作等多种发展路径,推动各地各村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三、强化扶持政策,形成发展合力。强化工作考核,推动政策落地,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共同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一是财政扶持。多年来,持续安排市级专项资金用于对村集体各类增收项目的奖补,2023年扶持资金增加到2000万元,落实市级扶持项目34个,撬动村集体投资达2.6亿元。积极争取省以上扶持资金,2021-2023年全市共争取4840万元省以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对全市73个村集体的增收项目进行补助;争取3883万元省以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我市茅山老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帮扶。各辖市区也重视村集体发展,溧阳市确定每年1000万元村集体增收扶持资金,武进区明确1150万元用于支持集体经济项目和镇级强村公司等,新北区也落实500万元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二是政策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双百”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推动实施干部人才、资金项目、土地要素、政策试点和考核激励等5方面政策支持。围绕全过程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资规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发布8方面“一揽子”措施,对集体经济给予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支持。三是部门联动。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法人管理的需要,资规部门在全省率先明确不动产由村民委员会转移至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具体措施,横山桥镇狄坂村实现17亩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确认。强化政银合作,联合相关金融结构突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贷支持,协调解决在账户、结算、信贷、监管等领域合作的相关问题,向昆仑街道徐格笪村和湖塘镇东华村发放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全市党建引领“双百”攻坚行动推进会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强带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赋能发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 “双百”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政治功能、组织优势,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全面完成今年51个攻坚任务目标。加强部门协同,围绕土地、财政、金融和税收等方面,加快形成共同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强化队伍建设,注重选拔政治过硬、懂经营管理的人进入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强化鼓励激励,各地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济激励机制试点。鼓励优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考核及干部报酬结算办法,提高收入考核得分占比。实施新一轮老区帮促提升行动,鼓励溧阳市、金坛区成立强村公司,统筹专项和帮促资金,并至少按1:1比例配套,整合资源、保障用地,优先实施在省级上以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厂房等项目。

二是强化发展模式示范引导。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各类强村项目,注重形成高质量的经营性资产,如新建、改建、购置厂房或人才公寓等优质物业资产、村级工业园区改造升级等,夯实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注重发展模式的转变,鼓励抱团发展,以县或镇为单位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统筹配置相应的资产资源资金和财政扶持项目等要素,发挥以强带弱、以大带小、优势互补和经营人才的作用;或成立全资或参股公司,开展具体的市场化经营。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组织做好省市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实施。加强现有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包括开展集体资产资源的招商引资、改翻建提档升级、及时开展应收款催收等工作,实现向管理要效益。继续总结选树一批改革有成效、发展有路子的典型,通过集中观摩、搭建交流合作平台等方式,推动各村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三是发挥农村改革成效。巩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股份作为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鼓励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改革试点。探索村民委员会与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分开、管理人员分开、议事决策分开、账户分设等试点,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保障村委会运转。在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进一步放活经营权的基础上,鼓励村集体引导农民整合流转承包地,多元化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鼓励村集体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各类一二三产融合项目。积极引导村集体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所有权依法登记,进一步明确权属。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或出租,鼓励村集体将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

四是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继续巩固落实各项制度,定期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资产明晰、账实相符。加强集体财务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培训,规范村集体报刊费、宣传费等非必要、非生产经营的开支,规范会计核算,防止做假账。全面使用全省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加大平台功能运用,试点推广实施村级集体网上采购,提高信息化监管效能。组织开展财务抽查检查,实施“三年一审”。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在规范流转交易、盘活存量资源、促进增值溢价等方面的作用,严格执行集体资产交易应进必进,提高线上交易比重,推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签 发 人:冯旭江

经 办 人:刘超锋

联系电话:85680711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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