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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雕庄中心小学校安改造工程(扩建)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09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4〕5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03-27 公开日期:2014-03-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天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雕庄中心小学校安改造工程(扩建)扩初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雕庄中心小学校安改造工程(扩建)初步设计的批复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州市雕庄中心小学校安改造工程(扩建)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常天发改〔2014〕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天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雕庄中心小学校安改造工程(扩建)扩初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离宫路北侧、雕庄中心小学东侧和朝阳花园西侧地块,教学规模36班。核定用地面积3342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幢,总建筑面积6674.4平方米(含保温层建筑面积25.1平方米)。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综合楼主体框架5层(局部2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耐火等级为二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93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88万元,其它费用156万元,基本预备费92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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