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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遴选2016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6-002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法〔2016〕6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6-12-22 公开日期:2016-12-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遴选2016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
关于遴选2016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的通知
常教法〔2016〕6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完善制度,优化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全面加强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建设,现就2016年度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
  1.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
  2.《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苏教法〔2016〕12号);
  3.《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遴选标准》(2016)。
  二、遴选要求
  1.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的遴选由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初审,具体遴选形式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遴选名单、遴选综合报告(电子稿,见附件2)于2017年2月16日前发常州市教育局审定。
  2.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遴选由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已经获得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2016年4月12日前)的学校中推荐。近年来,江苏省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更加注重教育治理水平和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健全,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可根据这一监测方向,结合本地实际,对照认定标准,更广泛地组织符合要求的学校申报市级示范校。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月15日。
  3.局属及有关学校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示范校遴选工作由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组织。各有关学校结合实际,于2017年1月15日前自主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4.各申报学校重点围绕“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依法规范办学、师生合法权益保障、师生法治宣传教育”等提炼特色、总结经验,撰写一份学校近三年(2014-2016年)依法治校工作报告(字数严格控制在3000字以内,同时准备一份不超过10分钟的汇报PPT),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工作报告、《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电子稿,见附件3)发常州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在初审基础上,确定申报学校并组织开展综合遴选(时间、地点、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4.经遴选程序产生的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报市教育局行政办公会议集中审议,在市教育局政务网站公示。
  三、其他
  2014年度评选的12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见附件4)今年需进行复查,请该批示范校上报自查总结,总结应重点反映“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依法规范办学、师生合法权益保障、师生法治宣传教育”等,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学校和教育部门印章)后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抽查。经复查合格的,继续保留“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联系人:朱知云;电话:85681361;工作邮箱:1216380779@qq.com
  
  附件:
  1.遴选依据
  2.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申报表(初审)
  3.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
  4.复查名单:《2014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常州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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