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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0年常州市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20-0002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应急〔2020〕20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0-03-11 公开日期:2020-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20年常州市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常州市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0年常州市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0年常州市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压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集中治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进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紧盯重点,推进监督执法检查精准化

1、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深度安全检查。以钢铁、非煤矿山等行业及金属冶炼、粉尘涉爆领域企业为重点,邀请省级专家开展深度检查指导,依法推动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力争检查指导一家提升一家,促进企业自我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各地要督促企业根据深度检查专家组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逐条逐项开展隐患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隐患整改闭环。

2、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全力开展好冶金等工贸、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排查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主线,集中治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整治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惩戒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开展深井铸造作业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围绕高温熔融金属及冶金煤气等金属冶炼企业,按照《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开展有色、机械企业深井铸造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核查,对重点内容逐条验收,确认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隐患整改落实。一是巩固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成果。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对新增的粉尘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突出粉尘整治十大问题的执法检查,重点围绕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等粉尘燃爆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通过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严格管控作业场所超过30人粉尘企业,持续关注30人以下粉尘企业。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对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对事故发生单位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措施开展“回头看”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对造纸、酱腌菜生产企业以及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的监督工作。

二、注重质效,全面推动安全监督规范化

1、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换证培训,开展标准化评审员考核,对标准化评审员资格严格把关;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督促评审组织机构、评审专家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评审;进一步增加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企业数量,通过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结果运用,督促达标企业真创建真运行,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

2、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技术支撑作用。对照我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考评标准,进一步组织实施好“成长值”管理制度。充分整合局机关各处室(单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合力,严格开展专项检查。市应急管理局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中介机构(含安全评价、咨询辅导、安全培训等类别)不少于10家。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市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在检查企业的同时,要通过市局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同步对涉及的相关机构、项目进行考评,每月不少于5家次,对存在问题的中介机构要及时采取考评、约谈、警示、暂停资格等措施。

3、进一步发挥市管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市管企业纳入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现全覆盖执法检查,加强对市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鼓励市管企业发挥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上下功夫,带头做好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压降一般事故。持续推进市管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依靠科技手段和技术进步保障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踊跃申报省级以上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三、强化支撑,夯实企业专项整治信息化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申报。督促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及信息公示制度,使用“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申报信息系统”,完善本企业基本信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金属冶炼、涉氨制冷、可燃粉尘、有限空间等数据情况。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基本信息申报比对,各辖市(区)比对信息系统内企业诚信申报情况,对新增、退出企业及时调整,做到线上线下数据一致,并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申报、重点监管企业数据准确率纳入年终考核目标。

2、加强专项整治数据信息化报送。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市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要督促企业及时通过“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申报信息系统”专项整治模块上传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全风险清单和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隐患自查和整改结果及内部公示情况等信息,并加强上报资料的审核,形成工作常态;要将区、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针对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各类检查、执法、隐患整改等信息全部纳入信息系统进行填报;要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彻底摸清辖区内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基础信息,对企业情况中存在信息不全、信息有误的要及时进行更正。

3、明确重点行业领域视频接入要求。进一步提升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行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部署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推进溧阳市7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建设信息化监控系统工作,全市所有矿区、宕口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联通至属地应急指挥平台,推动常州地区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实现信息化监控。

四、完善细节,构建双控机制落实制度化

1、持续开展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按照《常州市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实施方案》《常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坚持以岗位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过程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保障,以执法检查为手段,推动工贸企业开展危险因素的辨识与管控工作。结合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促企业将存在较大以上危险因素的场所、部位、环节作为隐患自查自改的重点,全面开展网上申报和日常检查督查工作。

2、运用风险分级实施分级管理。通过市局信息系统加强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动态评定,并将评级结果作为开展分级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及监督检查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实行差异化监督、精准化执法。较大风险、重大风险等级企业要作为市、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3、跟踪重大隐患整改落实。对应急管理部近两年来常检查的企业和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全面检查隐患是否全部整改完毕、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级监督执法是否存在盲区等。按时办理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专项整治督查督导过程中交办的各项突出问题和隐患,对专项整治过程中涉及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全程跟踪落实,确保事故隐患得到逐一核销。

五、长效管理,打造安全生产基础标准化

1、开展管理方式提升行动。一是推动创建示范企业,各辖市区、市经开区要在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各创建2家示范企业,在责任体系建设、生产现场管理、台账管理归档、问题隐患整改等方面树立标杆,适时进行推广。二是汇编优秀管理案例,收集一批在安全生产方面管理经验好、创新实践强、成效显著的案例,汇编成册,指导同行业、小微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三是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非煤矿山领域每个地区至少创建1家示范企业,推动4家企业(溧阳市3家、金坛区1家)全面开展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申报,力争实现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均创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2、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开展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组、冶金等工贸及非煤矿山专业条线专家换届,制定换届流程、聘任程序、聘任条件,增设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专家,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有关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的意见建议,有力有序做好新一轮专家的选聘和换届工作。修订完善《常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明确安全生产专家主要工作任务、权利及义务,细化使用规范,加强管理考评,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3、强化宣教培考共同发力。加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组织制定并推动高危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落实安全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落实举措和实施办法。进一步夯实考核基础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信息系统,充实完善市局考核题库。督促安全生产考试考核机构配齐配强实操考试设备。优化培训教学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培训数量和质量。大力推动互联网+安全生产培训发展,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安全培训网络平台,进一步规范提升市级培训师资库。加大培训执法力度,各辖市(区)、市经开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内容,每月检查次数不得低于5次;将安全培训机构纳入诚信管理范围,对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每月检查次数不得低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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