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集中污水综合处理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2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2〕164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2-10-26 公开日期:2012-10-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原则同意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集中污水综合处理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集中污水综合处理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集中污水综合处理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集中污水综合处理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武发改〔2012〕201号)及随文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和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等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原则同意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集中污水综合处理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中吴大道南侧,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南厂区内,规划用地面积26962平方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该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0.5万立方米/日,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粗(细)格栅及隔油沉淀池、调节池、高效澄清池、消毒池、提升泵房、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加氯间、石灰投加间及综合楼等建(构)筑物面积11474平方米,购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设备。同步实施电气、给排水、综合管线、消防、站内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63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4035万元,其它费用1529万元,基本预备费778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规划、环保、安全、节能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招标活动。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武国用(2010)第1201086号〕;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的规划方案;武进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武环表复〔2012〕175号)。

    七、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式或股权结构、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