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文广旅〔2021〕15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除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实施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1、室外改造及翻新。旧室外地面拆除重新铺沥青、雨污水管网改造、景观绿化翻新、围墙出新等,室外面积约3000平方米。
2、7栋建筑单体出新改造。外立面改造及翻新、室内装饰及安装改造翻新,总面积约13000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投资17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2万元,其他费用163万元,预备费158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落实节能和环保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安全生产要求
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101-320400-04-01-456440)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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