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下发的文件要求,按照6月23日省厅“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视频会议”部署,经局研究决定在2014年6月至9月中旬,在全系统开展以消除重大隐患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旨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6月25日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
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依据职责分工,我局牵头负责水上交通和道路交通领域、配合参与交通工程建筑施工、民航、港口码头、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领域安全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为落实好本次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省厅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响鼓重锤地抓好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为南京青奥会圆满召开,为全市改革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本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市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刘文荣局长任组长,周旭栋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安监处、办公室、港口处、公路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局、航道处、质监站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要求覆盖全市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要突出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重点检查道路客运、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水上旅游风景区旅游船舶、危化品运输船舶、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和危化品罐区、民航、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等行业领域。
(一)水上交通方面由市地方海事局、市航道处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重点检查:一是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等活动开展情况,严厉打击船舶标志标识不规范、船舶超载、船队超拖违法行为和无证书或证书无效船舶及“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水上运输活动,强化对“代而不管”船舶管理公司和“让代不让管”船舶的监管。二是内河通航安全情况,检查影响通航安全的违章停泊、作业行为,加大对通航水域内非法采砂和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行为的查处,检查内河加油(气)站(船)安全设施和船舶加油(气)停靠秩序等。三是水上旅游风景区旅游客船经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旅游船舶安全状况等。四是汛期船舶登记、待闸和过闸秩序维护情况,危化品船舶过闸管理情况等。
(二)港口码头方面由局港口处牵头负责。重点检查:一是港口危险货物储罐、港口压力管道、危险货物码头安全设备设施、危险货物现场作业安全情况等。二是危化品码头、储罐安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情况。三是危化品储罐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建档情况。四是高温季节危化品码头和储罐降温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储罐区防爆燃措施落实情况。五是重点开展石油化工码头及其仓储设施防雷防静电安全隐患排查,突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压力管道防雷防静电设施,石油化工码头装卸作业区、库区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罐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查。
(三)道路运输方面由市运管处牵头。重点检查:一是长途客运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执行情况,“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化动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等。二是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等,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全市进宁长途客运班车源头安检工作情况,特别要督促企业加强小件快运物品的检查,严防危险品上车出站。三是包车客运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网上业务申请,包车实际运行线路是否与审批一致等。四是汽车站、加油站等重要部位防爆燃措施落实情况。五是BRT公交车、重点公交场站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公交车灭火器、消防锤等安全设备实施配备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情况等。六是城市公交运营企业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等不同类型公共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和防范处置能力,检查确认公交、长途客运单位安全隐患检查工作是否存在死角、盲区,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有新的隐患问题等。七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与检测、电子路单和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审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条件和从事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
(四)公路方面由市公路处牵头负责。重点检查:一是桥梁工程师制度、一桥一档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施工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设置情况。三是治超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公路、运政、港口等相关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源头治理、路面查处等工作。四是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情况,沿线广告设施是否存在布幅破损、立柱锈蚀、结构倾覆等现象,交通安全设施是否有损坏、失修等现象,交通标志是否科学合理,高速公路桥下空间、涵洞内是否有堆积物、违法搭建设施等行为。五是跨江大桥、公路服务区等重要区域防爆燃措施落实情况。六是各部门和单位应急指挥体系是否健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夏季防汛防台、应急保通工作措施等是否落实等。
(五)民航方面由空港中心和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重点检查:一是南京青奥会航空运输保障情况。二是航班大面积延误应急处置情况。三是瞒报危险品货品名专项整治情况。四是通用航空违法飞行活动专项治理情况。五是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安全评估,各类应急预案完善以及演练等情况。六是机场安检制度、特别措施以及控制区、道口通行管制措施实施情况。七是机场候机楼、停车场等公共区域治安防控,塔台、油库等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情况。八是专机及要客保障警卫工作,空中安全保卫及勤务派遣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九是空中交通管制人员资质符合性,空中交通管制相关设施设备的配置、维护和管理情况。
(六)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方面由质监站牵头负责。重点检查:一是围堰施工、桥梁挂篮施工,以及各类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等作业环节或设备设施等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二是临边、洞口、水上作业、高处作业等作业环节或场所等防坠落措施落实情况。三是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四是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工作开展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9月15日,为期三个月,具体分为自查自纠、检查督查、严防严控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把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各部门、各单位要参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并上报当地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三个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交通运输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具体工作方案对全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上报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7月21日至25日,市局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7月28日至30日,市局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综合督查组,对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8月2日至15日,各部门、各单位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堵塞漏洞,排除隐患,迎接市安委会督查。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至28日),是这次全省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全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外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对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为南京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总结提炼本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内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求推进工作,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注重协调配合,强化统筹兼顾。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承担相关行业检查整改工作职责的部门,要主动做好牵头组织工作,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参与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强区域执法协作和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打击安全生产经营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要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严格检查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大的努力,全方位地开展检查整改工作,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做到责任“零缺位”,隐患排查“零漏洞”,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确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零发生”。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于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单位,要挂牌督办、动态跟踪,加强督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于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坚决予以查处。
(四)开展检查督查,确保工作成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基层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以及互查等多种形式,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
(五)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结合正在开展的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局属企事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广泛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检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局下发的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的责任目标、工作要求和行动内容,部署好、组织好、督导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为南京青奥会的顺利举办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并于6月底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7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隐患整改报告,9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均含电子文档)报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安监处)。
联系人:李斌,电话/传真:8568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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