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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3-0027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3〕317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3-12-10 公开日期:2013-12-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调整市本级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3〕3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工伤保险基金的健康运行,根据《关于调整常州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174号)的规定,经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市本级工伤保险基准费率通知如下:

    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市本级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为:一类行业0.8%;二类行业1.6%;三类行业2.4%。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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