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震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和抗震施工质量的规定,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患于未然。结合九月份我市开展的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市城乡建设局和地震局决定于近期在全市开展在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及施工质量专项抽查暨钢筋原材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在建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二)建设各方落实工程抗震相关内容的主体行为,和与抗震设防有关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非结构构件的抗震施工质量:
1.抽查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是否落实;
2.抽查钢筋工程的工序检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抽查钢筋工程的实际安装质量;
4.抽查抗震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三)抽检钢筋原材料:
1.抽查钢筋原材料和钢筋连接接头的质量证明文件;
2.对现场钢筋原材抽样送检。
三、检查方式
1.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2.各辖市区建设局(委)、地震局对所辖范围内的在建建筑工程进行抽查。
3.市城乡建设局和地震局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市区范围内处于基础、主体施工阶段的相关工程进行抽查。
四、检查时间
2017年9月11日至9月17日为自查阶段,2017年9月18日起进行专项抽查。
五、有关要求
1.各辖市区建设局(委)、地震局及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积极认真对待,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并产生积极效应。
2.各辖市区建设局(委)、地震局应在抽查完成后将抽查结果报市城乡建设局和市地震局。
3.检查结束后有关情况将进行全市通报。对严格执行抗震设防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且抗震施工质量好、钢材质量把关到位的工程和施工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反之将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受表扬和批评的施工单位按规定分别进行企业信用分加分和扣分,同时对涉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曝光。
附件:1-3下载
1.表一:抗震设防专项检查表
2.表二:抗震设防及施工质量专项抽查用表
3.表三:钢筋原材抽查表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地震局
2017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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