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推行企业计量执行官制度的意见
索 引 号:MB1681397/2021-0008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产品质量监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质强办发〔2021〕4号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1-05-08 公开日期:2021-05-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推行企业计量执行官制度的意见
关于推行企业计量执行官制度的意见

 

各辖市、区质量强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发改(经发)委(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常州经开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经发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18〕12号)、《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发〔2018〕32号)、《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21〕1号)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计量工作的部署,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现就推行企业计量执行官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和质量强市建设目标,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制度实践和探索,不断完善计量执行官培养、聘用、履职、管理等制度体系。发挥计量在质量提升、科技创新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显现计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和保障作用。通过推行企业计量执行官制度,不断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常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步伐。

二、主要目标

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计量执行官制度,支持常州市标杆企业、重点企业和规模以上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率先实施,鼓励中小微企业和有条件的其它单位建立企业计量执行官制度。到2026年,计量执行官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计量支撑体系更加完善,共性计量技术广泛应用,产业计量建设加速推进,计量整体水平稳步提升,计量对高质量发展的贡献持续显现,常州计量综合能力位居全省前列。

——每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新增计量执行官500名左右;

——到2022年,力争全市4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计量执行官制度;

——到2024年,力争全市7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计量执行官制度;

——到2026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计量执行官制度全覆盖。

三、岗位人选和岗位设置

企业设立计量执行官岗位,提供计量执行官工作平台。计量执行官以企业发展战略为导向,负责计量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企业计量人才的培训教育;根据行业特征、企业特点,加强企业计量管理,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对计量工作的实施、评价和改进机制进行动态管理。

建议担任企业计量执行官的基本条件:热爱计量工作,熟悉计量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从事计量工作3年以上,有较强的计量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

计量执行官一般应为计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由副总经理、副总裁(含)以上兼任。已经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企业,首席质量官负责企业计量工作的,可兼任计量执行官。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计量执行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在计量岗位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利用履行职责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反规定,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其他损害企业和合作伙伴合法权益行为的。

四、加强企业计量执行官的聘用与管理

各地要加大对企业计量执行官制度的宣传力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执行官制度,引导企业加大计量执行官聘用力度,不断增强计量执行官使命感和责任感,鼓励企业引入计量执行官竞争聘用机制和退出机制,保持计量执行官队伍活力。

企业应当重视计量执行官及计量人才的教育培训,制定本单位计量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企业加大计量执行官聘用和使用力度,明确计量执行官的职责、职权及待遇,搭建企业内部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经企业聘用,计量执行官对本企业计量工作全面负责,可直接向总经理(总裁)报告工作。

企业计量执行官应遵守以下基本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及时发现并报告企业在计量管理体系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者隐患;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做出独立、审慎、及时的判断,主动回避与本人有利益冲突的事项;积极参加各种义务性计量咨询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

经企业聘用的企业计量执行官,凭聘用文件到所在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纳入市场监管部门的统一管理。

对企业计量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隐患知情不报、拖延不改或者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建议企业解除计量执行官的聘任。

五、推行企业计量执行官制度的激励措施

鼓励企业建立企业计量执行官岗位津贴,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对企业计量执行官必要的工作经费和继续教育经费予以保证。

各地对推进企业计量执行官制度,加强督查考核,将推进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范围。支持计量执行官积极申报各类评奖评优评先,营造推行企业计量执行官制度的良好氛围。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企业计量执行官培训、经验交流、成果推广发布,对计量管理成效显著的,可以提请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或作为推荐上级部门表彰的重要条件。

对实施计量执行官制度的企业,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动推进计量精准服务,聚焦质量提升和生产中的计量管理、测量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服务。对有积极性和能力条件的企业,鼓励引导其建立完善内部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立企业计量标准。对企业确实无法解决的计量难题,可组织有能力的计量技术机构联合攻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稳步推进。建立和实施企业计量执行官制度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落实企业计量工作主体责任,在更高层面上推进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整体绩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统筹指导,强化服务。各辖市区、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建立企业计量执行官制度,组织企业交流计量执行官制度实施的效果,深化计量执行官制度实施效能。

(三)加强培训,完善机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照企业计量执行官的条件和要求,设计系统、科学、行之有效的教程,建立完善计量管理和计量技术培训师资队伍,配合市和辖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企业计量执行官培训课程。

 

 

常州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