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水利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14109867/2021-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政〔2021〕1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21-01-28 公开日期:2021-02-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水利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常州市水利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常水政〔2021〕1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常州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不断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工作成效

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环节,把法治水利建设列入《市水利局党组2020年度工作要点》《市水利局党组印发关于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对标一流、争先进位”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推进。把健全组织机制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依托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起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形成了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根据《2020年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市水利局的中心工作,制定《2020年全市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计划》《2020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压实责任,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全面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2020年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将其纳入常州市水利局2020年度水利重点工作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牵头处室,定期督查,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以督查考核倒逼工作推进到位。

二、围绕工作重点,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一是开展市水利局六类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及时做好权力指南的动态维护工作,按照“四级四同”的标准和要求,对39个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规范,线上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及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线下印发《常州市水利局六类行政权力清单及办事指南汇编》。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按照省市要求,大幅压缩事项审批时间,承诺办理事限均小于等于法定办结时限的30%,39个事项都已具备“不见面”审批(服务)能力。三是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对照省政府最新公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市水利局中介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规范。四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参与涉建审批事项清单梳理、审批流程再造、服务指南制定、一张蓝图等工作,上线应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五是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和告知承诺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常州市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实施细则,推进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承诺制管理工作。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全面落实强监管要求,出台《常州水利行业强监管指导意见》《常州市水利监督规定》,严格执行水利部各个专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办法,成立局水利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0年度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建立监督检查通报制度,有序推进监督检查工作。二是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梳理监管事项清单,编制实施清单,实施清单编制率100%,及时报送监管数据,监管事项数据覆盖率82.76%。三是推进信用监管。出台《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就监管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履约考核程序和要求、信用等级划分和评定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强化信用监管力度。四是开展联合监管、综合执法。推进系统内部监督体系建设,加强综合监督工作的组织安排。积极与政务办、大数据局沟通对接,完成非现场监管对接要求,推进监管数据共享。

三、民主公开,科学决策,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六)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各项要求,按计划完成1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常州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起草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出台《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七)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建设,印发并公布《市水利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二是落实公众参与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三是落实专家论证制度,健全专家聘任、考核和退出机制,整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以及防汛等专家库。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机制,成立法律顾问组,围绕水利工作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法律咨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五是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100%。

(八)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事前公开晒权限,事中公开晒过程,事后公开晒结果。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市水利局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2020年通过网站公示执法信息52条,其中行政许可36条、行政处罚16条。二是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

四、压实普法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治观念

(九)落实学法培训计划。按照《2020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0年局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2020年度常州市水利局教育培训计划》,局领导班子坚持带头学、领先学,全年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和扩大会议的形式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法律素质测试江苏专场和民法典竞答、水利部2020年水法规知识大赛,积极组织拟领执法证人员参加司法局开展的行政法讲座。组织旁听庭审活动1次,针对性开展了执法业务培训3期,水利法治建设培训1期,参与400余人次。

(十)开展普法宣传。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实施“以案说法”的基础上,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期间,集中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水利局门户网站、“化龙巷”、常州水利微信等媒体平台推送涉水法律法规视频、信息等形式普法。在全市开展第十三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公布“生命之水”LOGO ,在全市中小学开展节水妙招创意征集、实践活动案例展评等活动;在中吴网上开展“惜水、节水、爱水”主题的水法律法规知识微信有奖答题活动。另外,还与常州日报社、常州广播电视台合作,设立“河长制河长治”及“打好碧水保卫战”等专栏,综合运各类媒体,讲好常州水故事,传播涉水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五、完善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不断完善制度。一是出台了《常州市水利局工作规则》《常州市水利局行政处罚流程暂行规定》,建立了行政处罚案件会审会制度。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执行良好。

(十二)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区域联动机制,提高打击边界水域非法采砂效率,开展河湖“两违”、“三乱”、“四清”常态化整治、汛期清障专项执法行动,排查行洪隐患。2020年,全市各级水政监察组织出动巡查13309人次、执法车(船)4871台(次)。受理各类举报涉水违法行为39件,全年信访举报查办率100%。局领导定期走进“政风热线”面对面回应群众诉求。2020年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2021年,市水利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为基础,实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推进“一网通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全面推进开发区区域评估、不见面审批办理、行政审批承诺制改革等工作。

二是持续加大法治建设力度。按计划做好《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开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审核水平。进一步推动“互联网+监管”工作。

三是全面提升水利“八五”普法水平。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工作,拟将普法与水利宣传教育活动相融合,形成以“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河长制宣传、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为主线,特点鲜明、形式多样的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常州市水利局

                             2021年1月28日

(联系人:朱华峰;联系电话:0519-85682856)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