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调整恽代英纪念馆提升工程实施主体的请示》(常文广旅〔2021〕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鉴于该项目已由我委以常发改行服〔2020〕173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现将变更内容批复如下:
一、实施主体
同意实施主体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变更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常州三杰纪念馆”。
二、其他事项仍按常发改行服〔2020〕173号文执行。
(项目编码:2020-320402-50-01-36867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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