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溧阳市农林局,武进区农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加快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促进全市农业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研究决定对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农业执法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坚持“属地管理”和“五不放过”原则,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保障全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日常工作和标准化建设两方面进行考核(采取双百分制,日常工作占60%、标准化建设占40%),即考核得分=日常工作考核得分×60%+标准化建设考核得分×40%;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考核办法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由市农林行政执法支队具体负责考核评议工作,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基准分扣分制,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5分以上)、良好(85—95分)、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等次。每项扣分至扣完该项基准分为止。最终,根据考核等次,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特此通知。
附件:1、常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日常工作考核评分表
2、常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考核评分表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4月2日
附件://www.www9599116.com/upfiles/913134318233059/20130408/20130408085126_298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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