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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农委关于印发全市2014年下半年家禽H7N9流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4-0007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4〕65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4-08-12 公开日期:2014-08-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委关于印发全市2014年下半年家禽H7N9流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
常州市农委关于印发全市2014年下半年家禽H7N9流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农发〔2014〕65号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做好我市2014年下半年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监测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下半年家禽H7N9流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牧〔2014〕47号)的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2014年下半年家禽H7N9流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市2014年下半年家禽H7N9流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8月12日

附件:

全市2014年下半年家禽H7N9流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下半年家禽H7N9流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牧〔2014〕47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下半年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监测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监测范围

    全市所有辖市、区。

    二、监测对象

    活禽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活禽交易摊位/档口)、种禽场、家禽养殖场(村)等禽类,以及野生禽鸟栖息地野生禽类及其环境。

    三、监测任务与要求

    1、活禽批发市场:对所有市场同时进行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每月监测一次,每次采集不少于5个摊位(不足5个的全采),每个摊位至少采集10份样品(血清、双拭子样品各10份)。

    2、农贸市场(活禽交易摊位/档口):对所有市场同时进行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按照2%的预期流行率进行随机采样监测,集中监测1次。采集20份样品(血清、双拭子样品各20份,家禽数不足20只的全采)。

    3、种禽场:对所有种禽场(包括曾祖代、祖代、父母代种禽场以及国家级家禽基因库的种禽)进行血清学监测。集中监测1次。每个种禽场采集不少于30份样品(血清、双拭子样品各30份)。

    4、家禽养殖场(村):对家禽养殖场进行血清学监测。各辖市、区在辖区内每个行政村选择1个家禽养殖场,采集不少于20份样品(血清、双拭子样品各20份),集中监测1次。对监测到阳性样品的行政村,要将监测范围扩大到该村所有养殖场数量的10%。

    5、野生禽鸟栖息地:太湖、长荡湖、滆湖等水网地区,对野生禽鸟采样监测,秋冬交汇季节集中监测1次,采集不少于20份粪便拭子样品。尽可能采集野鸭或其他候(留)鸟血清和活体双拭子样品,对其进行监测。

    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所有场点的环境采样开展病原学监测。

    四、监测方法

    1、血清学监测,采用HA/HI试验对血清学样品进行H7N9流感抗体检测。

    2、病原学监测,采用RT-PCR或荧光RT-PCR方法对样品进行H7N9流感病原学检测。

    五、任务分工

    各辖市、区负责样品的采集,并对所采集的样品进行血清学检测,血清学检测阳性的双拭子样品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活禽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摊位/档口)H7N9流感病毒病原学(RT-PCR或荧光RT-PCR)监测工作。同时负责太湖、长荡湖、滆湖等地区野生禽鸟栖息地病原学监测工作。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武进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禽病定点监测工作的通知》(苏疫控监〔2013〕13号),继续在全市设置的4个禽病固定监测点进行省级采样监测,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监测。

    六、监测情况统计、分析与报告

    各辖市、区每月月底前集中将本月检测结果逐级上报,市级汇总后报省。监测到阳性样品的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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