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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财政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9-0007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计〔2019〕35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生成日期:2019-11-08 公开日期:2019-11-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财政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溧阳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执行。
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财政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溧阳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16〕52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财规〔2016〕4号)、《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扶贫开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常扶办〔2019〕2号)文件精神,溧阳市、金坛区组织申报2019年度扶贫开发项目5个,其中溧阳4个,金坛1个,项目经所在辖市区初审,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并邀请派驻纪检组有关负责人,共同对项目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同时组织了市级评审和第三方审计,所有项目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19年市级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9年“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辖市、区要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健全财务制度,规范项目资金支出的原始凭证管理,对项目资金(包括自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二、相关辖市区要对2019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跟踪管理,确保发挥扶贫作用,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将项目实施总结和绩效自评价报告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2019年度市级财政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9年度市级财政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类型

申报

单位

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

市级财政补助金额

实际拨付资金

溧阳市

330

330

1

物业增收

上兴镇

桥东干

村委

村委拟购门面房面积:103.63平方米,地点:溧阳市上兴镇万博广场3幢125号一间二层店面房,购房金额1199102元。现在门面房已经出租,预计每年租金收入2.5万元。

100

100

2

高效农业设施

上兴镇

龙峰

村委

小滴灌站土建2座,滴灌系统1套,管理房土建1座,场内道路7500平方米,围网3000米。蓝莓苗27000棵,松针350吨及其它管护建设。建设面积90亩,预计五年内,年均收益达1万元/亩。

100

100

3

资源开发

竹箦镇

濑阳

村委

成品花岗岩套墓20套,混凝土69.18立方,其它配套材料645公斤。该工程建设完成后由濑阳村委对外销售为25800元/个,为村集体经济增收约216000元。

30

30

4

物业增收

上兴镇

东塘

村委

村委拟购门面房面积:103.63平方米,地点:溧阳市上兴镇万博广场3幢126号一间二层店面房,购房金额1199102元。现在门面房已经出租,预计每年租金收入2.5万元。

100

100

金坛区

78

78

5

物业

增收

金城镇

培丰村

村委

新建水泥场地C30混凝土3500平方米,钢结构库房1120平方米,明沟300米。已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对外发包,年收益8.98万元。

78

78

合 计

408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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