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年产5万只挖掘机专用液压马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16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4〕104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06-16 公开日期:2014-06-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年产5万只挖掘机专用液压马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年产5万只挖掘机专用液压马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无锡江鹰宏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1051.77吨标煤/年(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03吨标煤/万元(当量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015吨标煤/万元(当量值)。

    三、该项目采用了超精平面研磨及测量、高精度圆弧齿插齿、齿轮架高精度内齿同心度尺寸测量等先进的机加工技术,采用先进的机加工检测和清洗设备,采用神钢VS1500A-75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S13新型节能变压器、1级能效标准的变频空调等节能高效设备,项目选用工艺、设备先进,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选用高能效设备,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二)建议增设雨水、余热回收利用设施,加强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