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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9-0001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质量监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办发〔2019〕30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19-04-04 公开日期:2019-04-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执行。
常州市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常农办发〔2019〕30号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当前,常州全市进入春季农业生产关键时期,农资销售量大、农产品流通活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大,监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现就切实做好春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底线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民生,民生与安全联系在一起就是最大的政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任何时候都忽视不得、麻痹不得、侥幸不得。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以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认真开展风险排查。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针对农产品生产问题多发地区、品种和单位,加大巡查检查和监测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加大对蔬菜、畜禽、水产品、果品、生鲜乳等春季消费量大的农产品检查巡查力度,增加突击检查频率,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关,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排查农资经营店各类农业投入品出入库储存与销售,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和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与使用;排查规模生产主体农产品上市前是否严格执行自检制度;排查农产品质检机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保管、使用、处理等各环节是否规范,是否执行严格的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进行整改、落实安全措施,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全面落实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从农田到餐桌等诸多环节,各地要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以扩大农产品质量追溯推广应用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监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责任。

四、切实抓好近期重点工作。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深入田间地头、养殖场所、农资经营店、企业仓储及相关检验检测实验室等关键部位开展检查。要聚焦突出问题,加大对国家及省级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溯源查处力度。按照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规范要求,认真做好风险监测工作。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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