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人社部发〔2020〕9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0〕4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印发的《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苏人社发〔2021〕25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常州市工伤预防委员会的通知》(常人社发〔2018〕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调整常州市工伤预防委员会成员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工伤预防委员会成员单位
市工伤预防委员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等部门组成。
市工伤预防委员会主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总工会相关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上述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和分管副主任为委员会委员。
市工伤预防委员会下设市工伤预防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处理具体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处处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分管副主任兼任。成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市应急管理局调查统计和综合减灾处、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以及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担任。
以上委员单位及办公室成员单位如有人事变动,请及时告知市工伤预防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调整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明确市工伤预防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拟定全市工伤预防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定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有关标准,工伤预防专家库组织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确定、项目遴选、中长期评估等工作;监督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的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工伤预防委员会日常工作和议定事项督办工作。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编制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预算草案;负责工伤预防项目招标、实施、验收的组织管理;负责签订与工伤预防项目承办机构的服务协议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伤预防项目费用结算支付工作;参与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确定、项目遴选、中长期评估等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分析研判交通事故形势,提出工伤预防涉及交通安全项目的建议,参与工伤预防涉及交通安全项目的遴选、实施、验收和中长期评估;负责推荐和管理交通管理方面的工伤预防专家。
3.市财政局:负责工伤预防费的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参与工伤预防项目遴选、中长期评估等工作。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安全宣传、培训,提出工伤预防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议,参与工伤预防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遴选、实施、验收和中长期评估;负责本行业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和监管;负责推荐和管理建筑领域工伤预防专家;配合做好建筑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培训,提出工伤预防涉及交通运输项目的建议,参与工伤预防涉及交通运输项目的遴选、实施、验收和中长期评估;负责本行业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和监管;负责推荐和管理交通运输方面的工伤预防专家;配合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6.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尘肺病重点行业企业、从业人员信息以及新发职业病诊断情况通报;提出工伤预防涉及职业病项目的建议,参与工伤预防涉及职业病项目的遴选、实施、验收和中长期评估;负责本行业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和监管;负责推荐和管理职业病预防方面的工伤预防专家;负责对未按规定落实职业病预防主体责任、未及时整改的用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进行处理。
7.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统计分析研判,参与确定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提出安全生产工伤预防项目的建议,参与工伤预防项目遴选、实施、验收和中长期评估;负责本行业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和监管;负责推荐和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伤预防专家;负责对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未及时整改的用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据安全生产法进行处理。
8.市总工会:研究分析行业工伤、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情况,提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建议,参与工伤预防项目遴选、实施、验收和中长期评估;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督促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附件:2021年常州市工伤预防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常州市总工会
2021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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