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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豪泰置业有限公司万泰国际广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2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2〕37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2-11-01 公开日期:2012-11-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江苏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豪泰置业有限公司万泰国际广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常州豪泰置业有限公司万泰国际广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江苏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3759.22吨标煤/年(当量值),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9.65千克标煤/平方米(当量值),年用水量不超过71.07万吨。

    三、该项目建筑节能方面:外墙保温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岩棉板,遮阳形式采用low-e玻璃自遮阳;电气节能方面:中央空调系统采用高能效比产品,选用高效节能灯具,电梯、供水设备采用变频控制;供水方面:采用污废水再利用技术。项目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和淘汰的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建议加强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与天然气供应商加强沟通,保证天然气的供应并研究采用分布式能源系统,加强能源计量及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若在后续阶段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5%(含)以上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豪泰置业有限公司万泰国际广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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