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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殡仪馆职工宿舍和食堂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08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6〕99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6-05-04 公开日期:2016-05-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切实改善职工值班休息和用餐条件,提升市殡仪馆生活设施建设水平,原则同意市殡仪馆实施常州市殡仪馆职工宿舍和食堂改造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殡仪馆职工宿舍和食堂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6〕99号

市民政局:

    你局常民办〔2016〕9号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改善职工值班休息和用餐条件,提升市殡仪馆生活设施建设水平,原则同意市殡仪馆实施常州市殡仪馆职工宿舍和食堂改造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奔卜公路东侧(市殡仪馆基地范围内),项目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一幢2层建筑进行改造,包括增加宿舍数量、扩大食堂面积、图书阅览室和职工活动室及地面、墙面及天花板改造翻新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财政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发改〔2012〕406号文)的要求,抓紧办理环保、节能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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