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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24-000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安全生产政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2024〕61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旅局
生成日期:2024-05-20 公开日期:2024-05-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4〕61号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24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经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4 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与能力,全力防范和化解文广旅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1.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全市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推动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单位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及时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将安全生产作为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2. 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印发《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指导调研。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投入,对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的资金予以重点保障。有效运用正向激励措施,在进行评优评先等活动时,重视考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开展情况,以促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 严格落实部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同时谋划、同时部署、一起落实。健全完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任务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强化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干部履职述职的内容。通过有效运用约谈通报、下沉督导等手段,推动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和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

4. 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健全和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的常态化机制以及安全应急预案。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进行一次检查,A级旅游景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其他单位则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悉逃生通道、安全出口位置以及应急处置的要求。

5.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及时抄告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执法检查,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非法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以及无证或无资质运营的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单位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6. 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主动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增强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管合力,对涉及文化和旅游的新兴业态,依据法律及自身的职能厘清安全管理责任的界限,坚守安全底线,同时配合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细化相关部门责任链条的分界点和衔接点,确保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治理

7. 开展等级旅游民宿安全专项整治。会同各地住建和消防救援部门,重点整治全市等级旅游民宿既有建筑结构安全风险及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不到位、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行为,以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各类隐患。

8. 开展A级旅游景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整治。组织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现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建立健全景区内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措施,并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中加强安全审查,核实有关项目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评估或检验检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照有关规定不得评定为A级旅游景区。

9. 开展A级旅游景区室内冰雪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摸清全市A级旅游景区室内冰雪活动场所的运营现状,与属地消防救援部门协同,督促指导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是否违规敷设、是否存在违规动火作业等隐患问题进行整治整改。

10. 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导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场所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的专项治理,并依法承担安全责任。重点排查线下培训场所是否设在合法建筑内,经营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以及是否已针对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分类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处置的模拟演练,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

11. 做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的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加强与公安、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协同各类专业和社会力量共同推进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联合检查执法,积极协调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和执法行动。

12. 做好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旅行社落实“五不租”原则,依法依规打击旅行社订购不合格供应商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推动各地旅游交通数据共享,加强数据协同联动工作。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持续推动安全带提示贴和宣传视频的推广应用,督促并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执行对安全事项的告知,并提醒游客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

13. 做好火灾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对星级旅游饭店、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及博物馆等重点文旅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协调联动对A级旅游景区内餐饮服务点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推动相关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在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与消防救援部门一道督促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执行《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规定,全力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14. 做好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进行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检查,确保A级旅游景区制定玻璃栈道等特种设施的安全管理规程,编制应急预案,并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在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及复核过程中,强化安全审查,核查相关项目是否遵循法规进行安全评估或检验。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场内设施设备(包括临时搭建的舞台设施)的管理工作,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对文化及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管理。督促使用单位按照既定的时间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定期进行保养和自查,并确保相关人员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书。

15. 做好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支撑,推动文物安全保护与现代科技融合创新,推进文物博物馆单位智慧消防建设和消防标准化达标创建,持续推动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纳入江苏智慧文旅平台视频监测,开展卫星遥感、无人机执法监测。

16. 做好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活动报批程序。加强对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大型营业性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文化和旅游活动的安全,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

17. 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机关、直属单位和系统内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和专业化检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提升通过举一反三自查自改的能力。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8. 深入开展广播电视安全生产督查排查。持续组织对广播电视行业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点时段的安全排查工作,加强对复杂工艺装备、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定期诊断和安全评估的督查,确保安全播出。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9. 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条件。各地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督促指导属地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开展演练,确保安全防范工作职责到人、措施到位。同时督促企业构建并执行与工资绩效相挂钩的安全考核机制,从而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能力。

20. 强化文化广电和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江苏省文化和旅游活动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建立和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要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归集,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研判分析,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21. 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举办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文物安全培训班等。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消防救援部门联动,组织文旅系统的一线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竞赛和岗位实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技能,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精心谋划并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参训率和覆盖率。各地至少组织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及重点文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以提高火灾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

22.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提示。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各种形式的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以持续提高公众的安全认知度。在暑期、汛期以及极端天气影响等关键时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提示和警告。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以及在线旅游企业等多种形态、多个渠道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宣传引导,以此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在文化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及应急避险能力,全面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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