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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共常州市委党校“智慧党校”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1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5〕157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06-24 公开日期:2015-06-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打造一流数字化校园,同意你单位建设“智慧党校”二期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共常州市委党校“智慧党校”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5〕157号

市委党校:

    你单位常校发〔2015〕32号文及《中共常州市委党校“智慧党校”二期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按照《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市级党校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2〕2号)的要求,为打造一流数字化校园,同意你单位建设“智慧党校”二期项目。

    二、该项目拟在一期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和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包括:购置服务器、工作站、电脑和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硬件设备;建设覆盖全校的无线网络;优化完善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开发班主任管理系统、研究生管理系统、对外培训系统、人事管理和档案管理系统、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系统、总务后勤管理服务系统、领导辅助决策系统、移动门户系统等应用模块,建设市及辖市区两级党校虚拟运行平台;购置摄像机、存储等硬件设备搭建课程直录播平台。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170万元,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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