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商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常州市超前石油制品有限公司申请加油站双层罐改造的请示》(常新商〔2019〕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常州市超前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原址改造,地址为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任葛村。
二、加油站原规模:占地面积7370平方米,罩棚面积2048平米,汽油罐2只共60立方米,柴油罐4只共160立方米,加油机8台。改造后,加油站规模:汽油罐3只共110立方米,柴油罐2只共80立方米,加油机8台32枪,其他事项不变。
接本批准通知单后,请加油站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相关规范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自批复下达之日起6个月,完工后须通过相关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常州市商务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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