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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申报2020年农业品牌建设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20-000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计〔2020〕14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0-06-30 公开日期:2020-07-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申报2020年农业品牌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执行。
关于申报2020年农业品牌建设项目的通知
常农计〔2020〕14号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三年行动计划》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业品牌建设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专项管理方式改革,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常农计〔2020〕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专项中的农业品牌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

按照《常州市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连续三年对在2018年被评为“常州市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的品牌培育工作下达培育引导资金,按照单个区域公用品牌每年80万,企业产品品牌每年40万。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规划制定、宣传推介等。

(二)名优农产品奖补

对被评为常州市第二十一届名优农产品共54只进行一次性奖补,每个品牌奖补5000元。

(三)农业展会奖补

各地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十二届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第十八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常州名特优农产品(南京)展销会、中国农民丰收节常州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江苏优质农产品(南京)展销会、第九届常州年货大街、现代快报年货大集、江苏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中国茶博会、园博会、龙头企业展销会、绿色有机食品展销会等各类常州市农业农村局要求组织参加的展会。根据对各辖市区参展企业任务测算,安排奖补资金4-10万不等,展会资金由各辖市、区农业部门统筹使用,可以根据本地区企业参展任务数量和配合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性奖补。

(四)市级农产品品牌节活动

根据不同时令节气以市场化方式举办线上、线下市级农产品品牌节活动,全年至少开展6场,支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设备租赁购买、现场搭建、策划设计、广告宣传、推广引流等。要求线下活动带动商户50家以上,线上带动商家500家以上,实现农产品销售额300万以上,品牌影响力提升,宣传曝光率200万以上。

(五)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

支持各类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通过开展各种展销推介活动和媒体宣传等,深度挖掘特色农产品,讲好常州农产品品牌故事,提升常州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支持金额每个不超过15万元。

(六)市级农业电商平台、产业园运营

通过市级农业电商平台、产业园开展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支持市级农业电商平台、产业园运营服务,包括软件服务、场地租赁、宣传推介、推广培训、商户对接等服务于本地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各类活动。每个奖补不超过50万元,要求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率高于30%。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实施主体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市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常农计〔2020〕9号)文件要求做好实施方案(格式见常农计〔2020〕9号文附件6)一式四份于2020年7月8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奖补类项目由各地农业农村局为实施主体申报。

2.方案批复。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有建设内容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方案论证,专家论证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后统一发文批复。

3.组织实施。各实施主体按照批复方案进行实施,资金使用要求规范,如果实施内容有重大调整需请示变更。

4.总结验收。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市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常农计〔2020〕9号)文件做好项目总结,总结材料(格式见常农计〔2020〕9号文附件6)一式四份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仔细研究相关文件精神,精心指导实施主体完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和进度,细化经费预算,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解光武,81668241。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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