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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金融商务区金融广场(一期)(QL-030321-2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18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6〕117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6-09-21 公开日期:2016-09-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我市金融商务区基础设施和金融市场体系,原则同意常州金融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常州金融商务区金融广场(一期)(QL-030321-2地块)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金融商务区金融广场(一期)(QL-030321-2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金融商务区管委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实施常州金融商务区金融广场(一期)(     QL-030321-2地块)项目的请示》(金商管〔2016〕4号)和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市金融商务区基础设施和金融市场体系,原则同意常州金融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常州金融商务区金融广场(一期)(QL-030321-2地块)项目。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天宁区青龙街道,新一路以东、青业路以南、东经120路以西、新堂北路以北地块。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期。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4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948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52655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2529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金融商务大楼1幢。建设期30个月。

    金融商务大楼位于QL-030321-2地块,地上框架28层(裙房4层),地下框架2层(局部3层),设置机动车停车位560个。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97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1006万元,其他费用10039万元,基本预备费451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18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金融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

    五、请督促建设单位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16CR0041);市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条字第320400201600004号);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天环(开)准字〔2016〕第08016号}。

    七、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式或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项目编码:2016-320402-70-02-31672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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