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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7-0003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办发〔2017〕37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7-04-28 公开日期:2017-05-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常农办发〔2017〕37号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做好2017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试验和相关生产、加工、经营等活动规范有序,根据省农委《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17〕2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加强试验环节监管。突出种子种苗科研、育种单位,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开展转基因非法试验。对依法获批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单位,要检查相关报批审批手续,督促试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着重检查试验前的试验方案编制、制度建设,试验中的安全隔离措施以及试验结束后的残余物、收获物处理和保存情况,严防育种材料非法扩散。有关试验单位要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试验项目的安全措施,建立转基因试验相关台账记录,实行转基因材料转移合同制度和痕迹化管理,确保转基因材料可监管、可溯源。对违法开展田间试验(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研发者,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试验并按规定严肃查处。

(二)加强审定环节监管。对申请参加区域试验的水稻、小麦、玉米等品种(含育种单位自行开展试验的品种)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发现非法含有转基因成分的立即终止试验。对以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申请试验审定的,一经发现,将依照《种子法》进行严肃查处。

(三)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监管。对全市水稻等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加强监管,严查亲本来源,在苗期采用快速检测法进行转基因检测,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下一个环节。开展种子加工和销售环节的转基因成分抽检,严防转基因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等种子冒充非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对违法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四)进口环节监管。对涉及转基因生物进口和加工的单位,着重检查转基因生物进口加工许可、安全控制措施、档案记录和标识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装卸、储藏、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等管理档案以及转基因产品标识情况,开展抽样检测,确保进口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对违规进口转基因生物,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进口和加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加强领导,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机构和部门,强化人员、经费和装备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将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涉及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和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建设制度、落实监管措施。督促涉及转基因种子的生产经营者和进口加工企业依法持证经营,健全管理档案,规范标识管理。

(三)严格规范程序。各地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做到检查有通知、有记录、有影像,如抽样送检务必做好样品抽取、封样、登记、确认等工作,妥善留存相关文书、凭证,做到全程留痕、溯源可查。

(四)严处违法行为。发现非法转基因试验、种子销售等行为,及时上报,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查处。要注重部门联动,密切与食药监、市场监管、海关、出入境检疫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培训和科普宣传。要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转基因培训和科普宣传活动,提升监管能力,营造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

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将各项监管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于2017年11月底前形成工作总结报送我委科教处。联系人:陈文洁,85682240。

附件:常州市2017年转基因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安排表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常州市2017年转基因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安排表

序号

工作重点

工作主要目标

监管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

工作承担单位

1

转基因研究中间试验

对开展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基因编辑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

枫华牧业(武进)、百格基因编辑有限公司(新北)

市农委科教处统筹,武进区、新北区农业局加强日常监管

2

种子生产经营环节

对种子企业、制种繁种基地进行抽样检查,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计划一年开展一到两次检查

种子制种繁种单位、种子市场、经营门店

市农委科教、种子、执法机构统筹,各有关辖市区科教、种子、执法单位具体落实

3

对转基因生物进口贸易商进行监督检查

对进口转基因生物原料(用于加工原料)使用情况、运输、储存、经营环节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检查,防止转基因生物扩散。

有关进口贸易商

市农委科教、执法机构统筹,各有关辖市区科教、执法机构具体落实

4

科普宣传、培训:执法监管人员培训、研发育种人员、加工企业相关人员培训、农技人员培训

开展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管专题培训,开辟网站知识链接,以政策法规、基础知识、技术优势和科学解答热点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多途径、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和科学普及活动。

全市

市农委科教处统筹,各地农业部门组织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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