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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司法局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09613/2017-0003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7-12-26 公开日期:2017-12-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司法局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17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7件,另有常和平副市长批示交办市政协社法与民宗委《关于推进法律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建议》1件。截至6月中旬,所有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局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为100%。主要做法有:

    一是领导重视办理工作。我局领导始终把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执政为民思想的一项政治任务。我局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局建议、提案工作交办会,对建议、提案办理提出明确要求。每件建议、提案我局都由分管领导带队与代表、委员见面,当面与代表、委员沟通、协调,认真倾听代表、委员心声,有力的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常和平副市长批示交办的市政协社法与民宗委《关于推进法律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建议》,我局认真研究,还在局长办公会专题讨论答复意见。

    二是规范办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常州市司法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办法》,各承办处室进一步明确办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局办公室接收市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承办件后,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报呈主要领导审批。办公室根据主要领导批示,送分管局领导提出审阅意见,并在两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处室办理。承办处室对建议、提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提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对于答复意见实行承办处室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审定、主要领导签发三级会审制度。

    三是注重办理工作成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建议、提案人好的意见与我们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为此我们对议案提案中提出的各种问题,都作了认真的分析和梳理,进行了深入调研,力争做到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在督办力度上,重点是抓好承办任务的落实,市局办公室随时掌握各承办件的运行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展缓慢的案件,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协调督促,从而增强了具体承办人员的时间观念,加快了办理进度,确保了2017年承办工作按质、按量、按时限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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